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联油,证券代码:000691)已连续三个交易日(2009年4月23日、24日和27日)收盘价格达到涨幅限制,且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本公司股票将于2009年4月28日上午9:30起停牌一个小时。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3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2号——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问询方式,向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管理层就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进行了必要的询问,除以下的信息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的重大事项。
1、公司拟于2009年4月29日披露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编制工作尚未完成,存在无法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可能。公司力争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08年度报告及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目前,如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自2009年5月4日起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公司存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2、公司于2009年1月22日披露了《业绩预告公告》,业绩预告类型为亏损,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净利润约为-5500万元(详见2009年1月2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3、2009年4月24日,本公司第三大股东海南省中行(原名中国银行海口信托咨询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10,352,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3.20%)通过大宗交易转让给了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4、公司于2009年4月16日发布了《关于中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证券复牌公告》,因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未能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向本公司提供必要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标的主要历史财务指标、估值及拟定价、未来盈利能力等,导致本公司无法按照要求披露上市公司的重组预案,从而导致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止。同时,本公司在上述公告中承诺:本公司至少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继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