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 0.25 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0.225 元。
● 资本公积金转增:每 10 股转增 2股
● 股权登记日:2009 年5月4日
● 除息、除权日:2009 年5月5日
● 红利发放日:2009 年5月12日
●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9年5月6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2009年3月28日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9年3月31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
二、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8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29517.34 万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16284.62万元,减去法定盈余公积金2386.94万元,减去2008年内派发的2007年度股利4200万元,加上政策影响数148.50万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363.52 万元。
本次分红派息以 200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25200万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2.50 元(含税),共计分配63,000,000.00 元,剩余330,635,209.95元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以 2008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25200万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股,共转增 50,400,000 股,本次转增后公积金尚余339,178,656.51元。
2、发放年度:2008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 2009 年5月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红利:0.25 元
5、每股税后红利: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225 元;对于在中国注册的居民企业(该词语具有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法规及规则下的涵义,以下同)的法人股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25 元。
6、对于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税后金额每股0.225 元向派发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发放现金红利;该类股东如能在本公告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我公司提供相关合法证明文件如:(1)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证;或者(2)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递交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3)该类股东虽为非居民企业,但其本次应获得分配的现金红利属于该类股东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证明文件。由本公司核准确认有关股东属于居民企业股东后,则安排不代扣代缴扣10%企业所得税,并由本公司向相关股东补发相应的现金红利款每股0.025 元。如果该类股东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证明文件则本公司将按照10%税率代扣代缴QFII 股东的现金红利所得税。
三、分红派息及转增具体实施日期
股权登记日:2009 年5月4日
除息、除权日:2009 年5月5日
红利发放日:2009 年5月12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9年5月6日
四、分红派息及转增实施办法
1、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兴山县水电专业公司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除上述股东外,其余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结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的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3、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股东证券账户。每位股东按转增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1、国家持股 | 6,000,000 | 2.38 | 1,200,000 | 1,200,000 | 7,200,000 | 2.38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其中: | ||||||||||
境内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 | ||||||||||
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6,000,000 | 2.38 | 1,200,000 | 1,200,000 | 7,200,000 | 2.38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46,000,000 | 97.62 | 49,200,000 | 49,200,000 | 295,200,000 | 97.62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 | 246,000,000 | 97.62 | 49,200,000 | 49,200,000 | 295,200,000 | 97.62 | ||||
三、股份总数 | 252,000,000 | 100 | 50,400,000 | 50,400,000 | 302,400,000 | 100 |
六、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302,400,000股摊薄计算的 2008 年度每股收益为0.9761元/股
七、咨询方式
1、咨询部门: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解放路52号三峡商城B座805室
3、联系电话:0717-6760850
4、传 真:0717-6760850
5、联 系 人:包良云
八、备查文件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