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独立董事章晓洪因公出差在外,委托独立董事程惠芳代为出席会议并授权行使会议全部议案的表决权。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李世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曹永华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8,558,871,612.43 | 8,807,661,882.25 | -2.82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3,385,496,403.36 | 3,369,552,094.18 | 0.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4.04 | 4.02 | 0.50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56,078,008.38 | 31.80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31 | 34.78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5,944,309.18 | 15,944,309.18 | -86.90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2 | 0.02 | -86.6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1 | 0.01 | -93.33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2 | 0.02 | -86.67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47 | 0.47 | 减少2.8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30 | 0.30 | 减少3.2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元)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7,541,740.01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1,900.00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12,425.00 |
所得税影响额 | -1,924,910.00 |
合计 | 5,656,305.01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65,895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
杭州钢铁集团公司 | 118,033,987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友邦华泰盛世中国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11,999,99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唐山方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8,541,808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成长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885,812 | 人民币普通股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354,616 | 人民币普通股 | |
林晓晨 | 1,249,478 | 人民币普通股 | |
原慧容 | 1,141,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刘俊 | 1,132,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沈勤毅 | 1,012,96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郭希尚 | 857,026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增减比例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9,402,611.35 | 11,644,842.08 | 66.62% |
应收账款 | 226,528,673.75 | 98,581,393.58 | 129.79% |
预付款项 | 606,968,421.79 | 374,319,048.67 | 62.15% |
其他应收款 | 12,740,592.59 | 3,712,675.95 | 243.16% |
工程物资 | 8,373,674.37 | 17,597,411.58 | -52.42% |
变动原因:
1、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数比期初数增长66.62%,主要是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增长129.79%,主要是公司产品销售因期末结算时间差影响所致。
3、预付账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增长62.15%,主要是公司本期支付的进口矿采购款因结算周期影响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增长243.16%,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履约保证金增加所致。
5、工程物资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52.42%,主要是本期工程项目领用增加及预算投资减少致使工程物资采购减少所致。
(2)报告期内利润及利润分配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项目 | 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营业收入 | 3,428,902,796.89 | 5,775,849,093.72 | -40.63% |
营业利润 | 20,748,234.54 | 169,826,929.51 | -87.78% |
利润总额 | 20,785,669.81 | 169,646,175.73 | -87.7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5,944,309.18 | 121,672,696.87 | -86.90% |
管理费用 | 78,260,231.52 | 106,061,591.36 | -26.21% |
财务费用 | 23,571,861.55 | 58,037,549.92 | -59.39% |
所得税费用 | 3,473,909.19 | 42,712,701.30 | -91.87% |
变动原因:
1、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等指标本期数比上年同期数减少,主要是由于受经济危机的影响,国内外市场需求急剧萎缩,钢材价格大幅下跌,钢材销售量减少所致。
2、管理费用本期数比上年同期数减少,主要是公司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费用支出所致。
3、财务费用本期数比上年同期数减少,主要是公司调整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及银行贷款利率和票据贴现率同比下降等因素共同影响所致。
4、所得税费用本期数比上年同期数减少,主要是本期公司利润总额减少致使应税所得大幅减少,当期所得税费用相应减少所致。
(3)报告期内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项目 | 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256,078,008.38 | 194,290,576.33 | 31.8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46,388,123.79 | -104,640,135.99 | 55.6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91,151,790.80 | 59,723,806.23 | -252.6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8,538,093.79 | 149,374,246.57 | -20.64%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大于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以及支付的各项税费小于上年同期数等因素共同影响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公司本期购进固定资产的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本期公司偿还债务的现金流出大于收到借款的现金流入影响所致。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由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及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共同影响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09年4月24日公司四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热轧薄板厂停产的议案》,为加快公司工艺技术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的步伐,决定对所属热轧薄板厂实施全面停产进行转型升级,同时,撤消公司热轧薄板厂编制;热轧薄板厂生产线的设备等固定资产,按国家有关政策和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清理确认并按程序逐一审批后处置;有关人员公司将按照以人为本,稳定和谐,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原则,由公司统筹进行分流安置。
2、2009年4月24日公司四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及增资的议案》,公司同意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杭州钢铁厂工贸总公司、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和浙江省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将持该公司13.75%、3.75%和3.75%的股权转让给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同意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和富春有限公司定向增发8,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共计增资8,000万元,其中杭州钢铁集团公司认购6000万股,外方股东富春有限公司认购2000万股,转让价格、增发价格以具有执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和浦华控股有限公司放弃增资扩股。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本次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将由8000万元增加到16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杭州钢铁集团公司持有7,70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48.12%;富春有限公司持有4,00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25%;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985.5万股,占股本总额的18.66%;浦华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股份1,314.5万股,占股本总额的8.22%。该等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方案尚待报经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商务部核准后实施。
3、2009年4月24日公司四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子公司浙江钱塘港口物流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议案》,为提高钱塘物流的效率,同意将注册资本金由6000万元减少为3000万元,各方股东出资比例仍保持不变。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杭州钢铁集团公司承诺自所持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自2005年开始连续三年提出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50%的年度股东大会预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至2010年,杭州钢铁集团公司所持有的杭钢股份的股份比例不低于杭钢股份总股本的51%。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均已按承诺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09年4月24日公司四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中国证监会令[2008]57 号)修改了《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有关条款,明确公司现金分红政策。该议案尚需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世中
200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