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王倜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进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建明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605,378,657.29 | 1,649,861,362.49 | -2.7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166,585,789.04 | 1,113,306,338.28 | 4.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3.92 | 3.74 | 4.81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93,579,068.65 | 98.84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31 | 93.75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3,279,450.76 | 53,279,450.76 | 43.43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789 | 0.1789 | 43.4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775 | 0.1775 | 47.23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1789 | 0.1789 | 43.46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4.57 | 4.57 | 增加1.5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4.53 | 4.53 | 增加1.5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元)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650.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72,413.99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32,390.41 |
所得税影响额 | -115,102.90 |
合计 | 426,570.68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3,900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 | 29,78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泰达荷银市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999,685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4,892,76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525,433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 3,854,804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2,927,37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436,36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2,345,175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335,36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53,813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主要报表项目 | 2009年3月31日 | 2008年12月31日 | 增减比例 | 变化原因 |
预付款项 | 14,570,337.24 | 9,100,122.86 | 60.11% | 预付款项比上年期末增加主要是因为子公司机电公司本年业务量增加,预付设备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 |
短期借款 | 100,000,000.00 | 50,000,000.00 | 100.00% | 短期借款比上年期末增加主要是因为本年第一季度新增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所致 |
预收款项 | 5,194,737.63 | 11,431,123.70 | -54.56% | 预收款项比上年期末减少主要是因为商家租金预收账款减少所致 |
应交税费 | 30,528,555.39 | 20,318,118.33 | 50.25% | 应交税费比本年期初数增加主要是因为本年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
应付利息 | 144,787.50 | 40,500.00 | 257.50% | 应付利息比上年期末增加主要是因为本年贷款利息费用增加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34,507,424.64 | 179,342,213.95 | -80.76% | 其他应付款比上年期末减少主要是因为本年第一季度向集团公司支付了收购航空性业务资产余款所致 |
2、报告期,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
主要报表项目 | 2009年1-3月 | 2008年1-3月 | 增减比例 | 变化原因 |
营业收入 | 170,397,904.58 | 122,814,931.30 | 38.74%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因为本公司收购集团公司航空性业务资产后相关收入增加所致 |
管理费用 | 12,016,636.22 | 8,192,540.41 | 46.68% | 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因为本公司收购集团公司航空性业务资产后相应的费用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563,280.06 | -948,702.25 | -159.37% | 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因为本年有流动资金贷款,上年同期无贷款 |
投资收益 | 105,570.87 | 1,835,643.88 | -94.25% | 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因为本年无新股申购收益 |
3、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
主要报表项目 | 2009年1-3月 | 2008年1-3月 | 增减比例 | 变化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579,068.65 | 47,061,637.98 | 98.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因为本年航空性业务收入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1,606,347.52 | -41,804,902.12 | 310.4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因为本年第一季度向集团公司支付了收购航空性业务资产余款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374,950.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因为本年第一季度新增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控股股东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除遵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所规定股份有限售条件外,还作出如下特别承诺事项:(1)厦门空港集团承诺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该项承诺期期满后,厦门空港集团在十二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在二十四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占该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百分之十。(2)厦门空港集团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满二十四个月后,厦门空港集团只有在第一次连续3个交易日(公司全天停牌之日不计)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收盘价格达到10.96元(若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则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以上之后,才可以以任一价格通过交易所挂牌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 | 截止本期末,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承诺事项,未发生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2009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中国证监会令[2008]57号)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如下: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在公司当年实现利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所剩余的利润) 为正值的情况下,原则上当年应向股东派发一定比例的现金红利;
(四)公司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或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应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五)对于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六)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上述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经2009年5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倜傥
200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