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4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09年4月25日下午14时在杭州华侨饭店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楼江跃、郑可集、何勇、朱文革、金德钟、孙笑侠、陈凌、辛金国亲自出席会议,金钦法董事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何勇董事出席并代为全权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由董事长楼江跃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367,341,066.12元,未分配利润213,857,426.26元(2007年末未分配利润-153,483,639.86元)。
公司2008年度才弥补完亏损,鉴于目前宏观经济形势严峻,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的实际情况,为保证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200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再投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0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同意续聘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公司2008年支付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报酬共计153.53万元,其中:2008年度支付的审计费用 150 万元,审计期间的差旅费3.53万元。2009年需支付2008年度审计费用95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提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楼江跃、郑可集、金钦法、金德钟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原条款为: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现修改为: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现金分红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规程>的提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文详见同日刊登的股东大会通知 (公告编号:临2009-08号)。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一至第七项提案需提交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09-08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六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决定于2009年5月26日上午10时在东阳市蓝天白云会展中心召开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9年5月26日上午10时;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东阳市蓝天白云会展中心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 审议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 审议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审议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审议关于续聘200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7、 审议公司2009年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提案;
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2009年5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公司全体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本
人身份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09年5月21日-22日(上午9:00到下午3: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玉古路166号广厦集团大楼六楼
邮 编:310013
电 话:0571-87969988-1221
传 真:0571-85125355
联 系 人:张霞、邹瑜、吴鑫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盖章(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权限:
1、审议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 )反对( )弃权( )
2、审议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 )反对( )弃权( )
3、审议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 赞成( )反对( )弃权( )
4、审议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 )反对( )弃权( )
5、审议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
6、审议关于续聘200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赞成( )反对( )弃权( )
7、审议公司2009年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提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
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
如有临时提案,受托人(有/无)权对临时提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日期: ,本委托书有限期限至 日止。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印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委托人应对受托人的权限予以明确,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意思进行表决;若否,请在委托人权限中填写对各个审议事项表决。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09-09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09年4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09年4月25日在杭州华侨饭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吕育土、邹瑜、黄旭能出席),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并提交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并提交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08年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8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保证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并提交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并对董事会编制的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保证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