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9年4月26日在宁波东港喜来登酒店召开。本行现有董事18名,实到17名,徐万茂董事委托陆华裕董事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4名监事列席会议。宁波银监局派员出席会议。会议由陆华裕董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经营情况和2009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提交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本报告提交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关于对本行2008年度审计报告意见的通报。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及2009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本报告提交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报告。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按2008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133,173,741.26元;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呆帐准备提取管理办法》(财金[2005]49号)规定,按风险资产1%差额提取一般准备金169,000,662.49元;以2008年度A股发行后25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累计分配现金红利500,000,000元;本年度不送股、不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风险管理执行情况及2009年风险管理的意见。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单一客户授信限额和单一集团授信限额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市场风险管理限额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合规风险管理评价报告和2009年合规风险管理工作安排的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8年度资本充足率情况的评价及2009年预算报告。
本议案同意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经济资本执行情况和2009年经济资本预算的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关联交易控制执行情况和2009年关联交易控制安排意见的报告。
本议案报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孙泽群、宋汉平、李寒穷、时利众、郑永刚、徐万茂、戴志勇回避表决。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报告。
本议案报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孙泽群、宋汉平、李寒穷、时利众、郑永刚、徐万茂、戴志勇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和保荐人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实施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内部审计情况及2009年内部审计计划的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聘请外部财务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会议同意聘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本议案提交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的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施责任保险的议案。会议同意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施责任保险,期限自2008年8月至2010年8月,每年保险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保险费用每年为30万元人民币。
本议案报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会议同意章程修改如下:
㈠将公司《章程》第四十七条第(十三)款“审议本行单笔金额在3.6 亿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置和资产处置事项;”修改为“审议本行单笔金额在10亿元(不含)以上的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事项,审议特别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
㈡将公司《章程》第八十三条第(五)款“本行单笔金额在3.6 亿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置和资产处置;”修改为“本行单笔金额在10亿元(不含)以上的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事项,审议特别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
㈢将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二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固定资产购置和资产处置单笔在9000万元及以下的由董事会授权行长批准;9000 万元人民币-10亿元人民币由董事会批准;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由股东大会批准。全行固定资产净值总额控制在全行净资产的50%以内,超过的每笔均必须由董事会批准。”
修改为“董事会应当确定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固定资产购置单笔在9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下的由董事会授权行长批准;9000万元人民币-10亿元人民币由董事会批准;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由股东大会批准。全行固定资产净值总额控制在全行净资产的50%以内,超过的每笔均必须由董事会批准。
本行对外投资指本行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的股权投资。对外投资单笔在9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下的由董事会授权行长批准;9000万元人民币-10亿元人民币由董事会批准;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由股东大会批准。
本行收购出售资产指本行收购和出售的股权性资产。收购出售资产单笔在9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下的由董事会授权行长批准;9000万元人民币-10亿元人民币由董事会批准;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由股东大会批准。
本行资产抵押指本行的固定资产对外抵押的行为。资产抵押单笔在9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下的由董事会授权行长批准;9000万元人民币-10亿元人民币由董事会批准;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由股东大会批准。
本行对外担保指除保函等正常业务外的由本行为第三方出具的需承担风险的担保行为。对外担保单笔在9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下的由董事会授权行长批准;9000万元人民币-10亿元人民币由董事会批准;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由股东大会批准。
本行委托理财指本行以自有资产委托其他机构理财等行为。委托理财单笔在9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下的由董事会授权行长批准;9000万元人民币-10亿元人民币由董事会批准;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由股东大会批准。”
㈣将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一般关联交易是指:本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且该笔交易发生后本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5%以下的交易。一般关联交易由本行按内部授权程序批准,并报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一般关联交易也可以按照重大关联交易程序审批。
重大关联交易是指:本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上,或本行与一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5%以上的交易。重大关联交易应当由本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批准。
特别重大关联交易是指:本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5%以上,或本行与一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0%以上的交易。特别重大关联交易应当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修改为“一般关联交易是指:本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或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采取孰低原则,取两者较小值,下同)1%(含)以下,且该笔交易发生后本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5%(含)以下的交易。一般关联交易由本行按内部授权程序批准,并报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一般关联交易也可以按照重大关联交易程序审批。
重大关联交易是指:本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不含)以上,且占本行资本净额或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不含)以上,或本行与一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5%(不含)以上的交易。重大关联交易应当由本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批准。
特别重大关联交易是指:本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或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不含)以上,或本行与一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0%的交易。特别重大关联交易应当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本议案报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监管机构批准后生效。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会议同意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九条第(十三)款“审议本行单笔金额在3.6亿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置和资产处置事项;”修改为“审议本行单笔金额在10亿元(不含)以上的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事项,审议特别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
本议案报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报告管理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证监局巡检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本报告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报告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七、听取了宁波银监局关于2008年度监管评级情况的通报。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09-007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09年4月26日在宁波东港喜来登酒店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由张辉监事长主持,许利明、罗国芳、郑孟状、王力行、应林军参加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到6人。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监事会办公室主任杜群娟列席会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监事的议案。同意杨雨莳先生的辞呈。同意增补朱黎明先生为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同时增补朱黎明先生为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朱黎明的简历如下:
朱黎明,男,1973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会计师职称,1995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1年8月—2002年4月任宁波永德会计事务所审计员;2002年5月—2006年12月任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经理、经理;2007年1月—2007年12月任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2008年1月—2008年12月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2008年12月至今任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其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00八度工作总结和二00九年工作计划》的议案,同意报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00八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 6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用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报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00八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同意报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00八年度履职评价报告》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二00八年度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报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经营决策及执行情况的检查报告》及监督意见书。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听取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2008年绩效评价的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00八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报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且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够贯彻落实执行,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有效的。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09-008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年度
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召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㈠会议时间:2009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2时
㈡会议地点:宁波南苑饭店四楼五洲厅(宁波市灵桥路2号)
㈢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㈣会议召集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㈠审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㈡审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㈢审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和200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㈣审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报告;
㈤审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关联交易控制执行情况和2009年关联交易控制安排意见的报告;
㈥审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报告;
㈦审议关于修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㈧审议关于修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㈨审议关于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施责任保险的议案;
㈩审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08年度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计划;
(十一)审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报告;
(十二)审议关于聘请2009年度外部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三)审议关于调整监事的议案;
(十四)审议监事会2008年度履职评价报告和监事会监事2008年度履职评价报告;
以下(十五)-(十七)项议程不需审议:
(十五)听取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价和独立董事相互之间履职评价的报告;
(十六)听取独立董事2008年度述职报告;
(十七)听取监事会关于对本行2008 年度审计报告意见的通报。
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出席对象:
㈠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㈡截止2009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3时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四、律师见证
本次会议将由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
五、登记办法:
㈠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㈡登记时间:2009年5月15日至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㈢登记地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㈠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㈡联系办法:
地址:宁波市中山东路294号(邮编:315040)
联系人: 陈 晨
电话:0574-87050028
传真:0574-87050027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 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09年5月18日在宁波召开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公司/本人的意愿代为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审议事项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审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审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 |||
审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和200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审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报告 | |||
审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关联交易控制执行情况和2009年关联交易控制安排意见的报告 | |||
审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报告 | |||
审议关于修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
审议关于修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审议关于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施责任保险的议案 | |||
审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08年度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计划 | |||
审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报告 | |||
审议关于聘请2009年度外部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
审议关于调整监事的议案 | |||
审议监事会2008年度履职评价报告和监事会监事2008年度履职评价报告 |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注明持有的公司股权数,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09-009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工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 类型 | 关联人 | 2009年预计最高授信额度 | 2008年末扣除保证金实际业务余额 |
银行授信 |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 最高授信不超过5 亿元,其中贷款不超过3.75 亿元 | 1.78亿元 |
银行授信 |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 最高授信不超过5 亿元,其中贷款不超过3.75 亿元 | 3.4亿元 |
银行授信 | 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最高授信不超过5 亿元,其中贷款不超过3.75 亿元 | 2.36亿元 |
银行授信 | 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及关联体 | 最高授信不超过5 亿元,其中贷款不超过3.75 亿元 | 0 |
银行授信 | 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 最高授信不超过5 亿元,其中贷款不超过3.75 亿元 | 1.15亿元 |
银行授信 | 关联自然人 | 最高授信不超过5 亿元,其中贷款不超过3.75 亿元 | 贷款业务敞口余额 2.2亿元 |
注:1、持股5%以上的所有非自然人股东授信余额合计不超过25亿元,其中贷款不超过15 亿元。
2、2008年末扣除保证金实际业务余额体现了关联方年末业务余额扣除保证今后的金额。实际业务中包含贷款、信用证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等银行正常业务种类。
二、关联方介绍
㈠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 年12 月14 日,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百丈路158 号,注册资本为410,858,200 元,经营范围包括:服装、针织品、皮革制品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服装洗染;商标有偿许可使用;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法人。
㈡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 年6 月25 日,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西段2 号,注册资本为2,226,611,695 元,经营范围包括:服装制造;技术咨询;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仓储运输;针纺织品、金属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建筑材料、机电、家电、电子器材、煤、焦炭的销售;经营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的进出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开展“三来一补”业务。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法人。
㈢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成立于2002 年4 月26 日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为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长春路2 号4、5 楼,注册资本为0.72 亿元,经营范围包括:工业实业投资,商业实业投资。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法人。
㈣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
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是成立于1994 年10 月20 日的国有企业,注册地为浙江省宁波市海曙中山西路138 号天宁大厦20-21 层,注册资金为5.89 亿元,经营范围包括:实业项目投资、电力能源开发,煤加工电能协作;金属材料,矿产品(除专业商品)、机电设备(除轿车),建筑材料,电器机械及器材。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法人。
㈤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成立于2000 年10 月13 日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浙江省宁波市海曙西门望春工业区,注册资本为0.56亿元,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实业项目投资;纺织品、服装制造;家具制造;文教体育用品批发、零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中介;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建筑施工;园林绿化;仓储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房屋租赁;商品信息咨询、计算机设备维护、应用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法人。
㈥关联自然人
1、公司的董事、监事、总行和分行的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决定或者参与本行授信和资产转移的其他人员(以下简称“内部人”);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不含)股份的自然人(自然人股东的近亲属持有或控制的股份或表决权与该自然人股东持有或控制的股份或表决权合并计算);
3、上述1和2所述人士的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成年子女配偶的父母、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
4、公司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关键管理人员,本项所指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包括银行的内部人与主要自然人股东及其近亲属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自然人;
6、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自然人。
三、公司关联交易的原则
公司的关联交易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公司关联交易的分类
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关联交易进行如下分类:
公司关联交易分为一般关联交易、重大关联交易和特别重大关联交易。
一般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公司资本净额或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采取孰低原则,去两者较小值,下同)1%(含)以下,且该笔交易发生后公司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公司资本净额5%(含)以下的交易。
重大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不含)以上,且占公司资本净额或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不含)以上,或公司与一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公司资本净额5%(不含)以上的交易。
特别重大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银行资本净额或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不含)以上,或公司与一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公司资本净额10%的交易。
公司在执行本交易额独过程中,严格执行上述分类标准。
五、保荐人意见
公司保荐人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的2009年度日常授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开展业务中所发生的;公司将根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实施办法》,对该等关联交易将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在此基础上该等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公司2009年度日常授信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并将提交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规。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的2009年度日常授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开展业务中所发生的;公司将严格按照《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公允的基础上开展日常关联交易。公司2009年度日常授信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报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规。
七、审议程序
公司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经出席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证监局巡检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宁波证监局于2008年10月20日至ll月19日对公司进行了巡检,并下发了《关于要求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有关问题的通知》(甬证监发[2008]154号)(以下简称:《通知》)。公司接到《通知》后,公司高度重视检查结果并认真提出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整改措施报告如下:
一、公司部分规章制度不完善
《通知》指出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个别条款之间存在矛盾、个别事项授权不明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实施办法》中的个别规定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存在差异;公司对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未严格区分。
公司已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实施办法》等规章比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等有关监管规定进行修订和完善,并将修改后的相关文件提交有关专业委员会及将于近期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审议。对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区分,公司将加强对有关交易的审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三会运作存在欠规范的情况
《通知》指出公司在监事会委托表决方面存在外部监事委托非外部监事表决的情况。公司已严格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和监事委托出席会议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全力避免类似情况再度出现。
三、部分未履行相应审议程序的事项
(一)《通知》指出2007年8月至12月,公司与第二大股东新加坡华侨银行子公司华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签订了信贷资产转让合同,标的本金11.3亿元。公司未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批准程序。
我行与华侨银行进行的信贷资产转让的主要原因为2007年末华侨银行信贷资产额度不足,鉴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本行与华侨银行签订了信贷资产转让合同。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加大在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对关联交易的披露力度。
(二)《通知》指出2008年3月19日,公司与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购买人民币5亿元次级债务协议,公司未履行相应的审议批准程序。
公司购买北京高华证券的次级债的主要风险为如果北京高华证券公司破产清算,对次级债务归还次序排在其他一般债务之后,但该风险已通过联想控股有限公司担保进行规避。公司考虑到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金融机构,公司将此笔业务按照购买金融债券业务的审批程序由相关部门进行初审,并由部门同意后提交公司行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在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通知》指出2008年8月5日,公司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支公司支付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业责任保险30万元,此事项公司未履行相应的审议批准程序和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考虑到该责任保险费用金额较小,在公司有关部门初审后,报经行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后执行。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将有关情况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并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内部控制需完善的方面
《通知》指出,公司个别内控制度与董事会授权存在差异,部分业务超出市场风险管理限额。针对此种情况,公司已根据2009年业务发展的有关情况,及时了解有关风险限额指标的运行情况,并在将于近期召开的董事会上履行报告义务。
五、信息披露方面
《通知》指出,公司在关联交易以及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方面欠完整。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等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按照格式要求披露公司关联交易和银行理财产品的有关详细情况,使投资者能够清晰明了的获取相关信息。
通过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接受监管机构的专业指导,本公司治理机制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将认真贯彻落实上市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各项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规章制度,加强公司内部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和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