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董事尹志华先生因公出在外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陈直梁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周炳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春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启梅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7,596,382,327.07 | 2,665,097,908.47 | 185.0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5,814,265,110.89 | 2,114,700,203.82 | 174.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5.270 | 3.560 | 48.03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29,395,603.02 | 27.40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299 | -57.04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79,118,874.20 | 179,118,874.20 | 454.81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302 | 0.302 | 247.1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301 | 0.301 | 25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302 | 0.302 | 247.13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7.809 | 7.809 | 增加5.63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7.803 | 7.803 | 增加5.65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元) | 说明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47,215.04 | 营业外收入:571,652.82元 营业外支出:424,437.78元 |
所得税影响额 | 22,082.26 | |
合计 | -125,132.78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3,308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
中国工商银行-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872,365 | 人民币普通股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 | 16,327,08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 | 11,203,128 | 人民币普通股 | |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四组合 | 11,202,407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190,287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信实业银行-招商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519,629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937,281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18L-FH001沪 | 4,192,988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12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本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264,722,963.25元,主要原因是:
本报告期煤炭产品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256,151,455.49元,主要原因为煤炭销量及销售价格较上年大幅增长所致。
二、本报告期主营业务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68,036,845.64元,主要原因是:
本报告期煤炭产品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67,449,538.53元,主要原因为购入洗选原料煤量增加所致。
三、本报告期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35,665,243.46元,主要原因是:
1、防城港运杂费比上年同期增加36,348,745.41元;
2、其他减少683,501.95元;
四、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23,276,813.96元,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8年4月24日,公司启动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向盘江集团、盘江煤电非公开发行股份作为支付方式购买其相关资产及负债,同时采取等额承债方式收购新井公司拥有的金佳矿相关资产。
2009年3月19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详见2009年3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2009年4月15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已经完成相关证券登记手续。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改承诺
股东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承诺:
(1)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所持有的盘江股份非流通股份在24个月内不通过市场出售或转让,在前述期限届满后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
(2)2006年至2008年度将提出现金分红议案,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50%,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盘江煤电均履行上述承诺。
2、发行时所作的承诺:
(1)公司在刊登于2001年4月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概要及全文中承诺:
本公司将聘请为本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年度审计时对本公司当年的原煤生产量及其从盘江煤电集团采购的原煤量作专项说明,并充分披露。
(2)本公司控股股东盘江集团(现为实际控制人)在刊登于2001年4月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概要及全文中承诺:
①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从事任何直接或间接与本公司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将促使下属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和附属企业遵循以上承诺。
②在煤炭设备租赁、技术改造、交通运输等与本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各方面给予本公司与其下属企业平等或优先的地位,保证不影响本公司的生产和经营。
③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影响本公司火铺矿、老屋基矿的原煤开采,确保两矿按实际生产能力生产的原煤优先用于本公司洗选。
④在适当的时候确保本公司以公允的价格购买或以承包、租赁、托管等方式经营盘江煤电集团与本公司可能构成竞争的资产和业务。
报告期内,盘江集团均信守以上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炳军
2009年4月24日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董事尹志华先生因公出在外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陈直梁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1.3 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 公司负责人周炳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春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启梅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3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主要财务指标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3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4.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4.3.2.1 法人控股股东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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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2 法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单位: 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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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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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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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C13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