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石大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建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良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千元) | 267,222,748.00 | 252,095,731.00 | 6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千元) | 57,158,571.00 | 56,166,051.00 | 1.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2.68 | 2.64 | 1.52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千元) | 2,976,424.00 | 219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14 | 219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千元) | 982,310.00 | 982,310.00 | 86.61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5 | 0.05 | 15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4 | 0.04 | 1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千元)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69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567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61,563 |
债务重组损益 | 641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51,572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343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20 |
所得税影响额 | -14,238 |
捐赠性收支净额 | -1,120 |
合计 | 101,615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129,486(其中H股股东总数为34,225户)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HKSCC NOMINEES LIMITED(注) | 4,139,830,923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 | 74,245,56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交通银行-易方达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61,800,74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6,644,071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3,835,951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隆元产业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1,500,695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 | 40,017,888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7,999,821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37,417,156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3,001,984 | 人民币普通股 |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乃代表多个客户持有。
§3 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报告期末(千元) | 上年度期末或上年同期(千元) | 增减变动率(百分比) | 原因 |
应收账款 | 41,748,632 | 50,197,476 | -16.83 | 公司加大了欠款清偿力度,客户回款加快 |
预付款项 | 18,645,075 | 14,258,150 | 30.77 | 公司经营规模增大 |
应付票据 | 6,027,259 | 3,530,336 | 70.73 | 票据业务量增加 |
预收款项 | 47,550,940 | 39,627,597 | 19.99 | 公司经营规模加大 |
营业收入 | 60,105,836 | 35,166,865 | 70.92 | 公司经营规模加大 |
营业成本 | 53,826,237 | 30,996,789 | 73.65 | 公司经营规模加大 |
管理费用 | 2,463,389 | 1,614,270 | 52.6 | 公司经营规模加大 |
财务费用 | 533,937 | 736,297 | -27.48 | 本报告期内未产生汇兑损失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76,424 | -2,510,027 | 218.58 | 公司加大了欠款回款力度,客户及时结算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200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为深圳市旺海怡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海怡康”)在深圳发展银行宝安支行贷款22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的重大诉讼案件,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如下:
2009年1月19日,建工集团与深圳市绿景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景集团”)、深圳市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景房地产公司”)、深圳市金顺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顺来公司”)、旺海怡康、旺海怡康重整办公室就建工集团担保责任的解除或置换及反担保等事宜达成书面《协议书》。协议各方均同意以绿景房地产公司名下中城天邑项目的物业预售给深发展银行的方式或其他方式,置换中铁建工集团公司对旺海怡康公司向深发展银行贷款22000万元的担保,由宝安支行向建工集团出具解除担保责任的函;在建工集团的担保责任被解除前,绿景集团、绿景房地产公司及金顺来公司向建工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如建工集团向宝安支行承担了担保责任,建工集团即有权要求上述三方中的任何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2009年2月20日,宝安支行就该担保事项向建工集团送达了《解除担保函》,主要内容如下:自2009年2月20日起,宝安支行解除建工集团对上述贷款的全部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建工集团不再承担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4)粤高法民二初字第35号民事判决书及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2008)民一终字第89号民事判决书所确认的担保义务。且此项解除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
至此,建工集团为旺海怡康向宝安支行作出的22000万元保证担保责任已经解除,此案终结。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了如下承诺:
1.自中国中铁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中国中铁A股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但是,若中国中铁H 股发行成功,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在履行有关程序后将本公司所持股份公司的股份转为H 股进行配售或流通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2.中国中铁依法成立之日起,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及其除中国中铁外的其他附属企业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或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中国中铁及其附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如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或其除中国中铁外的其他附属企业发现任何与中国中铁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新业务机会,将立即书面通知中国中铁,并保证中国中铁或其附属企业对该业务机会的优先交易及选择权。如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拟向第三方转让、出售、出租、许可使用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允许使用将来其可能获得的与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相竞争的新业务、资产或权益,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将保证中国中铁或其附属企业对该新业务、资产或权益的优先受让权。
报告期内,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严格按照以上承诺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对《公司章程》的分红政策进行如下修订:“第二百二十六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采取现金或股票或同时采取以上两种形式分配股利。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该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本公司2008年度没有足额的留存收益用以利润分配,因此,公司200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石大华
2009年4月29日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 公司负责人石大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建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良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3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3.2 主要财务指标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3.3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下转C3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