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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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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2009年04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

      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何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裁熊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总监孟志宏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交易性金融资产比年初数减少89.44%,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而减少所致;

      (2)长期股权投资比年初数增加40.16%,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控股子公司协和干细胞基因工程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协和滨海基因工程有限公司而增加投资所致;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148.01%,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164.07%,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证券市场回暖或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而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子公司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协和干细胞基因工程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22日召开2008年第三次股东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协和干细胞基因工程有限公司将抗体业务分立,并成立协和滨海基因工程有限公司的方案”的议案。该公司已于2009年2月19日,由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设立验资,并出具了中瑞岳华津验内设铁〔2009〕第007号验资报告。公司注册资本2500万元,由协和干细胞基因工程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及无形资产全额出资,并于2009年3月6日,获得了由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12019300002318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限售流通股解禁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本公司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于2007年1月22日公告的《上海望春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中作出的承诺,本公司于2009年1月20日安排限售股份持有人所持有的部分限售股份16,641,427股上市流通。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实际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2月2日。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控股股东协和健康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承诺所持有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北京中融物产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望春花实业有限公司承诺所持有的本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上述承诺报告期得到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尚未制定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将最晚于2009年6月30日前完成对公司章程的修订,明确现金分红政策。

      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平

      2009年4月28日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刘训峰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建民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薛建民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币种:人民币元

      ■

      (1) 应收票据期末比年初增加15,963.25万元,增加的比例为111.07%,主要系本期原材料采购减少,用货款回笼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原材料款相应减少。

      (2) 其他应收款期末比年初减少5,682.71万元,减少的比例为41.18%,主要系双钱轮胎销售有限公司往来款减少和如皋公司海关保证金减少及其他子公司往来款减少所致。

      (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比年初增加4,498.44万元,增加的比例为47.87%,主要系本期可流通出售的股票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4) 预收账款期末比年初增加3,943.07万元,增加的比例为45.25%,主要系本期销售轮胎预收增加。

      (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比年初减少24,500万元,减少的比例为44.62%,主要系本期归还到期借款。

      (6) 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比年初增加1,130.73万元,增加的比例为57.18%,主要系本期可流通出售的股票公允价值的变动而相应增加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7) 其他非流动负债期末比年初增加2,271.36万元,增加的比例为30.31%,主要系重庆项目购置土地收到政府奖励作为递延收益。

      2、报告期内,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币种:人民币元

      ■

      (1) 营业收入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32,605.43万元,减少的比例为17.19%,主要系受金融危机影响、轮胎销量减少。

      (2) 营业成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15,711.60万元,减少的比例为9.61%,主要系收入减少相应减少营业成本。

      (3) 销售费用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3,139.95万元,减少的比例为35.41%,原因同上。

      (4) 财务费用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1,916.66万元,减少的比例为27.79%,主要系贷款利率下调及汇率变动等综合所致。

      (5) 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11,480.19万元,减少的比例为108,746.02%,主要系2008年末对外销轮胎计提1.2亿元的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该批轮胎已全部出售,存货跌价准备相应转回,其余为按账龄增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6) 投资收益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1,767.52万元,减少的比例为261.95%,主要系公司参股28.5%的米其林公司本期比去年同期增加亏损7,006万元,使公司增加投资损失1,997万元。

      (7) 营业利润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2,534.37万元,减少的比例为161.75%,主要系上述原因综合所致。

      (8) 净利润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1,482.41万元,减少的比例为82.90%,主要系营业利润减少使净利润同步下降。

      3、报告期内,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币种:人民币元

      ■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23,873.72万元,增加的比例为214.24%,主要系由于市场的原因,轮胎销量减少,为压缩存货库存,本期原材料采购减少幅度大于轮胎销量的减少,导致本期经营性现金净流量较去年同期有大幅度的增加。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21,073.80万元,增加的比例为65.22%,主要系重庆公司、如皋公司四期和载重公司巨型胎项目投入的减少,使投资活动的现金支出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3)筹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36,215.57万元,减少的比例为309.10%,主要系上年同期项目投入多、贷款较为集中,而报告期相对趋缓并归还部分银行借款,使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减少。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名称:上海华谊(集团)公司

      上海华谊(集团)公司承诺:1、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24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2、在上述承诺期满后的12个月内,上海华谊(集团)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的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0%,出售价格不低于5.0元/股(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本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则需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3、在36个月后上海华谊(集团)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可全部流通。

      承诺履行情况:根据特别承诺的相关内容,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本报告披露日,上海华谊(集团)公司未出售或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于2009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公司章程中有关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了修订,明确了现金分红政策,并将提交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审议。本报告期内公司无现金分红。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训峰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金方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波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碧云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

      注:上年度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以年末股本数,即340,200,886股计算;上年同期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以上年同期股本数,考虑资本公积转增后的股本,即249,937,274股计算。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预付账款较年初增加1677.16万元,主要系所属子公司浙江义乌中国小商品城贸易有限公司预付货款增加;

      2、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5457.78万元,主要系本期支付各项目工程款;

      3、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3804.88万元,主要系本期兑现2008年效益工资;

      4、长期借款较年初增加8000万元,系本期新增借款;

      5、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4415.45万元,增幅34.35%,主要系上年10月份国际商贸城三期一阶段营业及篁园停止经营等,市场收入同比增长1.94亿元,而房地产销售收入同比减少5249.15万元;

      6、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43.64%,系营业收入增加,随其计缴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相应增加;

      7、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长49.5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51.39%,主要系同比新增的国际商贸城三期一阶段同期实现净利润9103.46万元。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08年4月22日,公司第五届二十一次董事局会议决议通过了对08年度利润进行每10股送红股10股派现金2.00元的分配预案,该分配预案将提交2009年5月15日召开的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因此,至本报告期末,现金分红还未执行。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方平

      200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