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刘捷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富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仁敏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364,449,471.33 | 1,465,312,876.16 | -6.88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214,466,355.41 | 223,789,960.19 | -4.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0.8916 | 0.9303 | -4.17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0,255,428.25 | -6.54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126 | -6.54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323,604.78 | -9,323,604.78 | 不适用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39 | -0.039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39 | -0.039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39 | -0.039 | 不适用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4.35 | -4.35 | 减少4.7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4.36 | -4.36 | 减少4.6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元) | 说明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886.72 | 所持开放式基金价值回升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0,415.2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0,128.50 | |
合计 | 31,173.46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1,254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福建福日集团公司 | 18,658,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童国宝 | 1,565,556 | 人民币普通股 |
赵凯 | 652,050 | 人民币普通股 |
林激文 | 646,051 | 人民币普通股 |
余彪 | 64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磊 | 533,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朱盛兰 | 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治中 | 494,236 | 人民币普通股 |
宫秀芬 | 474,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郭海村 | 438,227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增减变动 | 备注 |
货币资金 | 119,524,954.21 | 192,392,679.81 | -37.87% | 用于质押的人民币定期存款减少所致 |
应收票据 | 311,549.36 | 5,744,091.51 | -94.58% | 用票据结算的业务减少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5,214,714.03 | 2,819,098.99 | 84.98% | 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加 |
应交税费 | 33,098.20 | -2,667,020.11 | -101.24%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减少所致 |
损益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变动 | 备注 |
营业总收入 | 228,609,453.13 | 381,021,112.99 | -40.00% | 进出口贸易减少所致 |
营业成本 | 220,323,906.63 | 358,608,539.83 | -38.56% | |
销售费用 | 3,334,745.51 | 6,297,547.89 | -47.05% | 加强成本费用控制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5,428,164.70 | -7,805,974.00 | -30.46% | 本期收回的应收款项较上年同期减少,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减少所致 |
投资收益 | -159,259.60 | 3,228.85 |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福顺微电子有限公司本期亏损所致 | |
营业利润 | -10,423,357.10 | 1,407,538.14 | 本期收入减少及减值准备转回减少所致 | |
现金流量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变动 | 备注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4,315,242.19 | 32,209,723.26 | -55.56% | 进出口贸易下降导致出口退税减少所致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070,533.30 | 21,858,860.20 | -31.06% | 收到的往来款减少所致 |
支付各项税费 | 1,352,766.24 | 4,528,977.64 | -70.13% | 进出口贸易减少对应关税支出减少所致 |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35,000,000.00 | 4,150,444.36 | 743.28% | 本期收回转让国泰君安900万股股权余款所致 |
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51,298.00 | 3,516,494.02 | -92.85% | 本期购入固定资产减少所致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0.00 | 100,000.00 | -100.00% | 本期无投资项目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748,702.00 | 533,950.34 | 6407.85% | 本期收回转让国泰君安900万股股权余款所致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3,984,400.00 | 0.00 | 用于质押的人民定期存单到期解款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22,235,396.60 | 200,566,823.50 | 60.66% | 主要是本期人民币质押贷款到期还款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368,040.98 | 23,083,038.51 | -157.91% | 本期无新增银行贷款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09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0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日电子认购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议案》和《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认购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福日电子的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以所拥有的位于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东山路98 号的部分工业房地产及机器设备(即“福日206 基地部分资产”)以4.36 元/股的价格认购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闽东”,深交所证券代码“000536”)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本公司于2009年4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0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日电子认购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5,480,000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议案》和《关于签署<关于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公司用于认购“闽闽东”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福日206 基地部分资产”作价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09]第042号《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涉及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6基地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所涉及评估基准日(2008年12月31日)的“福日206 基地部分资产”评估值15,160.09万元为基础,参考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基准日(2008年12月31日)的“福日206 基地部分资产”资产帐面价值11,065.58万元,由各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11,109.28万元,以4.36 元/股的价格认购“闽闽东”非公开发行的25,480,000股股份。
截止本季报公告日,该事项已经于2009年4月20日召开的福日电子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日召开的闽闽东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也审议通过了《关于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决议,闽闽东相关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材料现已上报中国证监会审核。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5、福建福日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非流通股18,640万股,其中9,320万股已于2005年9月27日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该质押可能造成福日集团所持有的未质押股份不足以支付定向回购所需股份,为使本次定向回购能够顺利实施,福日集团承诺在本次定向回购实施之前解除支付不足部分股份的质押。 6、福日集团承诺彻底规范其与本公司之间的正常交易行为,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的原则,严格按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杜绝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福建福日集团公司承诺今后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决策和控制优势,通过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本公司资金,不从事任何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 目前,控股股东所持本公司的股份已解除第一批限售15,084,500股和第二批限售15,084,500股,截止本报告期末,控股股东已累计减持11,510,3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785%,减持股数符合股改承诺。本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因受政策限制目前尚不具备可操作条件。本公司已于2006年度成功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在发布债权人公告期间,没有债权人提出过债权担保要求,公司控股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的质押没有影响到本公司定向回购方案的实施。本公司已修订了《公司章程》,制订了严格的关联交易行为规范,有效保障了公司资金的安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受全球经济危机和公司主导产品所处行业景气下滑的影响,公司预期2009年1~6月的经营业绩将产生亏损。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2009年3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令第 57 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的要求,以及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行为,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原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派发现金红利或派送红股红利。
现修订为: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利润分配可通过送红股、派发现金股利等方式进行,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如公司因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将最迟于2009年6月30日前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并完成对《公司章程》的修订,明确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2008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0,163,574.74元,期末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未分配利润为-166,780,234.83元。公司董事会拟定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08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全部用于弥补亏损,本年度不进行分红和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捷明
200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2009—013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09年4月23日以书面文件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并于2009年4月27日在福州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捷明先生召集,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内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福州五一支行继续申请5,4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刘捷明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继续申请12,000万元人民币短期借款和440万美元国际贸易融资额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刘捷明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2009—014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09年4月23日以书面文件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并于2009年4月27日在福州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赖明东先生召集。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内容:
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提出以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