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董事会共有11名董事, 7名董事出席了会议,王兵董事委托阮炜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 施服斌董事委托屠红霞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章建新董事委托贾春荣 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徐飞独立董事委托胡建绩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董事会11票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李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东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东海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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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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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原控股股东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我公司32,367,063股股份(占我公司股权19.36%)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协助下,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过户手续至北京多贝特商贸有限公司名下。本次股权过户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多贝特商贸有限公司。
2、 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09)沪二中执字第8号、(2009)沪二中执字第9号传票及执行通知,公司涉及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借款合同纠纷被起诉。关于诉讼的具体情况公司已于2009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报》及香港《文汇报》进行详细披露,该诉讼目前法院尚未判决。
3、因涉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诉本公司欠款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日下达(2009)沪二中执字第8、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轮候冻结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股权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98% 。本次轮候冻结包括孳息(指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冻结期限为二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算。
4、 2009年3月19日,本公司子公司上海联源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源经贸”)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达的(2009)浦民二(商)初字第3025号传票,联源经贸涉及与上海兰生大宇有限公司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被起诉。关于诉讼的具体情况公司已于2009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及香港《文汇报》进行详细披露,该诉讼目前法院尚未判决。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多贝特商贸有限公司。原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在股改过程中所做承诺由北京多贝特商贸有限公司继续履行。①其持有的联华合纤非流通股股份(包括社会法人股和募集法人股)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联华合纤股份数量,每达到联华合纤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2009年4月27日五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修订,该事项尚待2009年6月16日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报告期内亏损,未进行现金分配。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建华
200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