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月季交易 煤电合同仍未签就
2009年04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于祥明
按月季交易
煤电合同仍未签就
⊙本报记者 于祥明
4月29日,记者获悉,五大发电集团公司与部分煤炭企业由于价格分歧仍未签订合同,而采取季度或月度合同方式交易。
此外,发改委在《一季度煤炭行业运行情况及分析》报告表示 今年一季度煤炭生产运输和需求低位运行,预计二季度煤炭产运需仍将继续保持低位运行并朝宽松方向发展。
据统计,一季度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原煤产量6.02亿吨,同比增长6.3%。国家铁路发运煤炭3.07亿吨,同比下降8.5%,比去年四季度下降4.7%。主要港口发运煤炭1.07亿吨,同比下降17.5%,比去年四季度下降1.3%。
与此同时,一季度全国煤炭消费量6.74亿吨,同比下降4%,比去年四季度增长5.4%。
该分析报告指出,今年一季度全社会库存呈逐月下降趋势。但相对于低位运行的煤炭需求,目前煤炭库存仍处于合理区间,局部环节略显偏多。
记者也注意到,目前秦皇岛港煤炭库存徘徊在360万吨左右。并且,记者还注意到,虽然一季度秦皇岛港煤炭库存持续下降,但电厂库存也在同步微涨,说明下游需求仍处于疲软之中。
另外,对于市场普遍关心的合同煤价问题,分析报告透露表示,由于价格分歧,五大发电集团公司与部分煤炭企业仍未签订2009年煤炭合同,双方正采取多种灵活形式交易。“如有的双方通过中间环节签订了合同,有的签订了季度或月度合同等。”分析报告指出,大多数企业实行了预付款,保证了煤炭正常发运和稳定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