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焦点
  • 4:金融·证券
  • 5:金融·证券
  • 6:观点评论
  • 7:时事国内
  • 8:时事海外
  • 9:年报特刊
  • 10:年报特刊
  • 11:年报特刊
  • 12:年报特刊
  • 13:年报特刊
  • 14:年报特刊
  • 15:年报特刊
  • 16:年报特刊
  • A1:市场
  • A2:基金
  • A3:货币债券
  • A4:期货
  • A5:策略·数据
  • A6:行业·个股
  • A7:热点·博客
  • A8:理财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产业·公司
  • B4:特别报道
  • B5:上证研究院·行业风向标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人物
  • B9:年报数据
  • B10:年报数据
  • B11:年报数据
  • B12:年报数据
  • B13:年报数据
  • B14:年报数据
  • B15:年报数据
  • B16:年报数据
  • B17:年报数据
  • B18:年报数据
  • B19:年报数据
  • B20:年报数据
  • B21:年报数据
  • B22:年报数据
  • B23:年报数据
  • B24:年报数据
  • C1:披 露
  • C3:信息披露
  • C4:信息披露
  • C5:信息披露
  • C6:信息披露
  • C7:信息披露
  • C8:信息披露
  • C9:信息披露
  • C10:信息披露
  • C11:信息披露
  • C12:信息披露
  • C13:信息披露
  • C14:信息披露
  • C15:信息披露
  • C16:信息披露
  • C17:信息披露
  • C18:信息披露
  • C19:信息披露
  • C20:信息披露
  • C21:信息披露
  • C22:信息披露
  • C23:信息披露
  • C24:信息披露
  • C25:信息披露
  • C26:信息披露
  • C27:信息披露
  • C28:信息披露
  • C29:信息披露
  • C30:信息披露
  • C31:信息披露
  • C32:信息披露
  • C33:信息披露
  • C34:信息披露
  • C35:信息披露
  • C36:信息披露
  • C37:信息披露
  • C38:信息披露
  • C39:信息披露
  • C40:信息披露
  • C41:信息披露
  • C42:信息披露
  • C43:信息披露
  • C44:信息披露
  • C45:信息披露
  • C46:信息披露
  • C47:信息披露
  • C48:信息披露
  • C49:信息披露
  • C50:信息披露
  • C51:信息披露
  • C52:信息披露
  • C53:信息披露
  • C54:信息披露
  • C55:信息披露
  • C56:信息披露
  • C57:信息披露
  • C58:信息披露
  • C59:信息披露
  • C60:信息披露
  • C61:信息披露
  • C62:信息披露
  • C63:信息披露
  • C64:信息披露
  • C65:信息披露
  • C66:信息披露
  • C67:信息披露
  • C68:信息披露
  • C69:信息披露
  • C70:信息披露
  • C71:信息披露
  • C72:信息披露
  • C73:信息披露
  • C74:信息披露
  • C75:信息披露
  • C76:信息披露
  • C77:信息披露
  • C78:信息披露
  • C79:信息披露
  • C80:信息披露
  • C81:信息披露
  • C82:信息披露
  • C83:信息披露
  • C84:信息披露
  • C85:信息披露
  • C86:信息披露
  • C87:信息披露
  • C88:信息披露
  • C89:信息披露
  • C90:信息披露
  • C91:信息披露
  • C92:信息披露
  • C93:信息披露
  • C94:信息披露
  • C95:信息披露
  • C96:信息披露
  • C97:信息披露
  • C98:信息披露
  • C99:信息披露
  • C100:信息披露
  • C101:信息披露
  • C102:信息披露
  • C103:信息披露
  • C104:信息披露
  • C105:信息披露
  • C106:信息披露
  • C107:信息披露
  • C108:信息披露
  • C109:信息披露
  • C110:信息披露
  • C111:信息披露
  • C112:信息披露
  • C113:信息披露
  • C114:信息披露
  • C115:信息披露
  • C116:信息披露
  • C117:信息披露
  • C118:信息披露
  • C119:信息披露
  • C120:信息披露
  • C121:信息披露
  • C122:信息披露
  • C123:信息披露
  • C124:信息披露
  • C125:信息披露
  • C126:信息披露
  • C127:信息披露
  • C128:信息披露
  • C129:信息披露
  • C130:信息披露
  • C131:信息披露
  • C132:信息披露
  • C133:信息披露
  • C134:信息披露
  • C135:信息披露
  • C136:信息披露
  • C137:信息披露
  • C138:信息披露
  • C139:信息披露
  • C140:信息披露
  • C141:信息披露
  • C142:信息披露
  • C143:信息披露
  • C144:信息披露
  • C145:信息披露
  • C146:信息披露
  • C147:信息披露
  • C148:信息披露
  • C149:信息披露
  • C150:信息披露
  • C151:信息披露
  • C152:信息披露
  • C153:信息披露
  • C154:信息披露
  • C155:信息披露
  • C156:信息披露
  • C157:信息披露
  • C160:信息披露
  • C158:信息披露
  • C159:信息披露
  • C163:信息披露
  • C162:信息披露
  • C161:信息披露
  • C170:信息披露
  • C166:信息披露
  • C167:信息披露
  • C168:信息披露
  • C169:信息披露
  • C165:信息披露
  • C164:信息披露
  • C196:信息披露
  • C193:信息披露
  • C192:信息披露
  • C190:信息披露
  • C188:信息披露
  • C186:信息披露
  • C184:信息披露
  • C182:信息披露
  • C171:信息披露
  • C172:信息披露
  • C173:信息披露
  • C174:信息披露
  • C175:信息披露
  • C176:信息披露
  • C177:信息披露
  • C178:信息披露
  • C179:信息披露
  • C180:信息披露
  • C181:信息披露
  • C183:信息披露
  • C185:信息披露
  • C187:信息披露
  • C189:信息披露
  • C191:信息披露
  • C195:信息披露
  • C194:信息披露
  •  
      2009 4 30
    前一天  
    按日期查找
    C8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C86版:信息披露
    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66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2009年04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朱永芃先生、总经理米树华先生、总会计师姜洪源先生及财务产权部主任任慕棣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78,775,604,271.6268,739,008,463.8114.6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14,439,511,010.6814,181,597,983.471.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2.652.601.92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833,150,653.1982.4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1587.50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57,913,027.21257,913,027.2154.25
    基本每股收益(元)0.0470.04751.6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0.0480.04854.84
    稀释每股收益(元)0.0470.04751.61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1.791.79增加0.53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1.801.80增加0.5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元)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678,522.9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510,098.2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394,388.2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1,176,914.95
    所得税影响额892,072.49
    合计-2,493,825.46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55,857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1,595,482,716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55,975,582人民币普通股
    嘉实稳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49,357,929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49,100,783人民币普通股
    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36,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32,005,855人民币普通股
    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31,499,953人民币普通股
    易方达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30,708,323人民币普通股
    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30,179,523人民币普通股
    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8,802,71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本期金额期初金额变动比例
    货币资金1,389,303,340.36441,873,550.37214.41%
    应收票据108,257,678.4543,870,644.71146.77%
    应收账款2,193,068,465.481,638,040,542.9133.88%
    其他应收款603,214,419.75327,833,256.1584.00%
    工程物资659,480,825.42490,762,663.3334.38%
    短期借款20,550,043,700.0015,777,503,100.0030.25%
    应付账款2,487,774,885.601,489,771,126.2466.99%
    预收款项195,534,686.40297,787.2865562.54%
    应交税费67,780,638.03-8,095,550.90937.26%
    其他应付款2,626,549,543.251,860,096,110.8441.21%
    专项应付款47,043,383.0917,418,183.09170.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量833,150,653.19456,620,986.1082.46%

    注:

    1)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增加了214.41%,主要原因系本期将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以及本期融资增加货币资金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增加了146.77%,主要原因系本期将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以及本期结算应收电费收到票据所致。

    3)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了33.88%,主要原因系期末尚未结算的售电收入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增加了84.00%,主要原因系本期将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5)工程物资期末较期初增加了34.38%,主要原因系本期将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6)短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增加了30.25%,主要原因系本期将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以及本期融资增加所致。

    7)应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了66.99%,主要原因系本期将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8)预收帐款期末较期初增加了65562.54%,主要原因系本期将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9)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增加了937.26%,主要原因系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本期增值税销项税较增值税进项税增加较多所致。

    10)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增加了41.21%,主要原因系本期将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11)专项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增加了170.08%,主要原因系本期将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了81.24%,主要原因系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已于2009年1月全部到位,公司从2009年1月开始将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股改承诺情况:

    1)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承诺以国电电力作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全面改制的平台,在履行相应法律程序后,通过资产购并、重组,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优良的经营性资产注入国电电力,以使国电电力长期、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2)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承诺在政策允许且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将根据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支持并积极促进国电电力制定股权激励计划。

    股改承诺履行情况:

    1)2007年6月,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国电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公司70%股权、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60%股权、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8%股权、国电内蒙古东胜热电有限公司50%股权、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50%股权和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2%股权转让给本公司。上述事项已于2007年度完成。

    2)目前正在积极研究关于股权激励的方案。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明确了现金分红政策,并已制定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上述议案将提交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永芃

    200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