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王东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永新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442,118,605.89 | 622,905,650.51 | -29.02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59,804,117.00 | 155,101,968.61 | 3.0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1.99 | 1.93 | 3.11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0,909,756.93 | -0.97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14 | -7.69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889,454.39 | 6,889,454.39 | 254.09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9 | 0.09 | 25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 | -0.1 | -42.86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9 | 0.09 | 250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4.31 | 4.31 | 增加7.5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4.92 | -4.92 | 减少0.6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元)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133,059.15 | 处置子公司新疆天宏新八棉产业有限公司产生的投资损失。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5,881,971.56 | 收到石河子市财政局淘汰落后产能财政奖励资金825万元及财政借款利息补贴575万元等政府补助。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450 | |
合计 | 14,755,362.41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8,138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新疆石河子造纸厂 | 4,033,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温少如 | 2,183,883 | 人民币普通股 |
何永敏 | 1,374,142 | 人民币普通股 |
韩秀珍 | 1,2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于超 | 828,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新疆教育出版社 | 803,684 | 人民币普通股 |
郭剑鹏 | 470,145 | 人民币普通股 |
何蔚 | 450,050 | 人民币普通股 |
熊斌 | 424,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金锐 | 379,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根据2008年12月26日石河子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石国发[2008]7号文,同意石河子造纸厂收购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新疆天宏新八棉产业有限公司69.66%股权。本公司于2009年3月6日与石河子造纸厂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将持有的天宏新八棉69.66%的股权转让给石河子造纸厂,双方同意以中宇评报字[2009]第 2012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确认的资产净值8757.16×69.66% =6100.24 万元作为股权转让价,股权转让价款应于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0 日内由新疆石河子造纸厂以给本公司的借款抵付。
公司于2009年3月26日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宏新八棉产业有限公司69.66%股权的议案》。
处置上述子公司新疆天宏新八棉产业有限公司造成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2008年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主业持续亏损,2008年度经营亏损2,497.17万元,净利润608.4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492.3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76.4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924.24万元。天宏纸业已在2008年财务报表附注十二充分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说明如下:
公司采取以下措施解决经营亏损的问题,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1、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剥离子公司天宏新八棉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宏新八棉”),消除纺织产业亏损对本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由于纺织业受国际纺织品市场波动的影响,经营困难,子公司新八棉连续两年经营亏损,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宏新八棉产业有限公司69.66%股权的议案》,2009年4月2日新疆天宏新八棉产业有限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上述剥离新八棉资产处置已完成,处置子公司新疆天宏新八棉产业有限公司资产,造成公司投资损失-1,133,059.15元,对公司第一季度业绩产生一些影响。
但从公司产业战略调整来看,公司全子公司石河子汇昌豆业2009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359万元,实现营业利润211万元。而新八棉2009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420万元,实现营业利润亏损643万元。
2、公司通过收购石河子汇昌豆业有限责任公司,走农业产业化道路。
公司于2008年1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石河子西营农场所持有的石河子开发区汇昌豆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并于2008年11月办理完相关的股权转移手续。该收购的实施,是公司在产业结构上的重大调整,走农业产业化的道路,以团场加企业的模式,由农八师148团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增加小麦、大豆的种植,以保证造纸、油脂生产所需的原料供应,充分发挥和利用公司造纸、油脂两大产业区域性的优势,争取2009年经营利润扭亏为盈,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石河子汇昌豆业油脂产品被中国粮食行业协会授予“全国葵花籽油知名品牌”、汇昌牌一级大豆油、二级棉子油“放心油”;被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为“绿色食品A级产品”;2008年5月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委宗教局认定为全国“十一五”期间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2008年10月汇昌牌系列油脂产品被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新疆著名商标”称号。
2009年,石河子汇昌豆业计划加工大豆3.5万吨、棉籽6万吨、油葵0.5万吨,加工精炼食用油2.5万吨、饼粕6万吨。
依靠兵团及师市当地政府对农业产业化政策上的大力支持,利用农八师石河子垦区农业团场种植优势,建立绿色环保原料基地,本年度原料收购比往年从地域、运输、收购价格、保障等方面将呈现出明显的优势。
与种植户签订大豆收购合同:石河子周边1万多亩;148团种植2万亩;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哈巴河县8万亩。
3、公司完成了污水治理环保达标排放项目及长网纸机节能降耗技改项目,符合国家造纸产业发展政策,为公司造纸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08年公司完成了对6号1760长网纸机的节能提速技改项目,产能在原有基础上大大提高,产品质量也有所改善。
目前,公司又完成了对7号1760长网纸机的节能提速技改项目,机制纸产能可大幅度提高。
4、公司2009年重点实施的项目,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1)2008公司与新疆粤海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合作进行的制备高效减水剂的中试,该产品已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材料、建筑构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及深圳市太科检验有限公司检验。
2009年公司拟采取合作经营方式实施该项目高效减水剂(改性木质素磺酸钠)项目,该项目完成后年可生产高效减水剂2.4万吨,市场前景好,利润可观。
目前,公司上述高效减水剂项目的合作事宜正在洽谈之中。
(2)子公司石河子汇昌豆业有限责任公司棉籽(油葵)生产线浸出车间建设项目,该项目计划投资626万元,可提高油脂的生产能力,增加效益。大豆蛋白生产工艺设备改造项目,计划投资1000万元,该项目改造完成后可生产大豆蛋白5000吨。
2009年,石河子汇昌豆业根据原料及市场等实际情况,计划改建日处理400吨棉籽、新建200吨浸出生产线、新建日产50吨小包装油的改造项目、新建日产80吨中包装生产线,进行提升油脂储备能力的项目建设。根据国家和本地区对油脂安全储备的政策倾斜,2009年自治区将本企业列为兵团、石河子地区唯一一家油脂收储转加工定点企业。
石河子汇昌豆业技改项目:(1)油化车间的200吨浸出生产线,自筹400万元,核定贷款200万元;(2)大豆蛋白项目自筹700万元,核定贷款300万元;(3)小包装生产线100万元。上述技改项目已得到兵团及师市发改委的批准。其中:200吨浸出生产线、小包装、中包装生产线5月启动建设。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东升
200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