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独立董事舒华英先生因其他事务未能参加会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徐伯才先生代为表决。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赵炳弟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陈丹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财务部经理王滨松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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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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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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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增加主要是本季度末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2、应交税费的减少主要是本季度收入的减少导致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减少。
二、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由于经济危机的直接影响,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收入受到严重影响,通信设备制造、印刷材料制造、自助服务设备制造销售、工模具制造业务收入均成下降态势,尤其出口影响最为严重;
2、资产减值损失的增加主要是公司根据坏账计提政策对应收账款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增加主要是支付的税费减少;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减少主要是本季度增加了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增加主要是去年同期归还银行贷款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诉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咨询公司、及中国国际企业合作公司、九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基业房地产开发公司案(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2007年1月4日、2007年9月28日本公司公告及2008年年度报告),截至报告期末仍在案件执行程序中。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预计2009年上半年将出现亏损。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2009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第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的文件的精神,拟将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修改如下:
原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根据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和现金流情况,采用现金、送股和转增股本等分配方式。”
修改为:“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现金、送股、转增股本等法律法规确定的利润分配方式,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公司确定现金流能够充分保证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优先考虑制定包括现金方式在内的利润分配方案。”
该议案将于2009年5月6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炳弟
2009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658 股票简称:兆维科技 编号:临2009-011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第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第七次董事会于2009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会议相关文件于会议召开前10天以书面、专人送达方式递呈董事会成员。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独立董事舒华英先生因其他事务未能参加会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徐伯才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炳弟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董事以记名表决方式全票审议通过了《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公司预计2009年上半年将出现亏损。
特此公告。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