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俞敏亮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首席执行官陈灏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副总裁卢正刚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4,098,875,697 | 3,221,950,408 | 27.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3,373,641,856 | 2,751,115,084 | 22.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5.5925 | 4.5606 | 22.63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3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6,531,366 | 255.27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0440 | 255.27 | |
报告期 (1-3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3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9,139,471 | 99,139,471 | 43.92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643 | 0.1643 | 43.9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780 | 0.0780 | -30.99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1643 | 0.1643 | 43.92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2.94% | 2.94% | 增加0.98个 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1.39% | 1.39% | 下降0.55个 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3月)(元)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9,476,064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38,778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0,293 |
所得税影响额 | -17,542,110 |
合计 | 52,113,025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67,147户(其中:A股股东34,297户,B股股东32,850户)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03,533,935 | 人民币普通股 | |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8,541,951 | 人民币普通股 | |
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164,134 | 人民币普通股 | |
THE GREAT EASTERN LIFE ASSURANCE COMPANY LIMITED | 2,284,000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
HSBC FS,HTSG A/C 9006G A/C 11-01960 | 2,147,398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
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99,977 | 人民币普通股 | |
建信优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99,917 | 人民币普通股 | |
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1,9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沈阳荣建实业有限公司 | 1,865,672 | 人民币普通股 | |
HANG SENG CONSUMER SECTOR FLEXIPOWER FUND | 1,673,185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2.3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回顾
于2009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营业务继续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同时取得了中亚饭店股权转让收益。公司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6,891万元,同比下降15.5%;实现营业利润12,009万元,同比增长51.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14万元,同比增长43.9%。
酒店营运方面,公司持股满20%的上海四家高星级酒店第一季度平均出租率为49.1%,同比减少22.8个百分点;平均房价860.40元,同比下降12.9%。武汉锦江大酒店第一季度平均出租率32.9%,同比增加6.6个百分点;平均房价573.30元,同比下降7.8%。公司持股满20%的上海五家低星级酒店第一季度平均出租率为49.7%,同比减少6.3个百分点;平均房价287.80元,同比下降5.0%。
酒店管理方面,锦江国际酒店管理公司签约管理的星级酒店总数截至报告期末为98家,签约管理的客房约2.9万间,实现管理业务收入2,315万元,同比下降7.2%。报告期内JREZ实现预订20562房夜,同比下降18.5%。
餐饮与食品方面,上海肯德基有限公司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0,306万元,同比下降4.6%。上海新亚大家乐餐饮有限公司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339万元,同比下降11.2%。上海吉野家快餐有限公司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645万元,同比增长66.7%。上海静安面包房有限公司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437万元,同比增长2.0%。上海锦江同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0万元,同比下降6.3%。
2.4 部分行业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成本率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分行业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主营业务利润率(%) |
酒店营运业务 | 98,902,307 | 19,762,766 | 80.02 |
酒店管理业务 | 23,146,243 | 419,925 | 98.19 |
餐饮与食品业务 | 18,377,415 | 6,881,402 | 62.56 |
物品供应业务 | 23,662,021 | 22,685,646 | 4.13 |
注:主营业务利润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100%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09年 03月31日 | 2008年 12月31日 | 变动 | |
金额 | % | |||
应收票据 | 0.5 | 2 | -1.5 | -75 |
应收股利 | 10,312 | 277 | +10,035 | +3623 |
存货 | 1,674 | 1,257 | +417 | +33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60,262 | 90,921 | +69,341 | +76 |
在建工程 | 1,734 | 699 | +1,035 | +148 |
长期待摊费用 | 3,514 | 2,678 | +836 | +31 |
短期借款 | 0 | 550 | -550 | -100 |
应交税费 | 3,480 | 1,847 | +1,633 | +88 |
其他应付款 | 10,627 | 3,310 | +7,317 | +22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5,459 | 18,111 | +17,348 | +96 |
资本公积 | 186,248 | 133,909 | +52,339 | +39 |
合并资产负债表部分项目变动原因简要分析:
1)应收票据
期末0.5万元,期初2万元,下降75%,主要系本公司下属一子公司收回货款所致。
2)应收股利
期末10,312万元,期初277万元,上升约36倍,主要系本公司确认应向上海肯德基有限公司、杭州肯德基有限公司、苏州肯德基有限公司和无锡肯德基有限公司等被投资单位收取的现金股利所致。
3)存货
期末1,674万元,期初1,257万元,上升33%,主要系公司于2009年3月将上海新亚大家乐餐饮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所致。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期末160,262万元,期初90,921万元,上升76%,主要系本公司于报告期末持有的长江证券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发生变动所致。
5)在建工程
期末1,734万元,期初699万元,上升148%,主要系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修缮改造工程增加所致。
6)长期待摊费用
期末3,514万元,期初2,678万元,上升31%,主要系公司于2009年3月将上海新亚大家乐餐饮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所致。
7)短期借款
期末0万元,期初550万元,下降100%,主要系本公司一下属子公司归还借款所致。
8)应交税费
期末3,480万元,期初1,847万元,上升88%,主要系本公司计提出让上海中亚饭店股权应交税金所致。
9)其他应付款
期末10,627万元,期初3,310万元,上升约2倍,主要系本公司下属一子公司应付受让上海新亚大家乐餐饮有限公司25%股权价款;公司于2009年3月将上海新亚大家乐餐饮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及应付出让上海中亚饭店股权后续相关费用等所致。
10)递延所得税负债
期末35,459万元,期初18,111万元,上升96%,主要系本公司于报告期末持有的长江证
券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发生变动,致其递延所得税负债发生相应变动所致。
11)资本公积
期末186,248万元,期初133,909万元,上升39%,主要系本公司于报告期末持有的长江证券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及其递延所得税负债发生变动所致。
3.1.2合并利润表项目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01月01日至03月31日 | 变动 | ||
2009年 | 2008年 | 金额 | % | |
财务收入-净额 | 358 | 178 | +180 | +101 |
投资收益 | 11,235 | 5,312 | +5,923 | +112 |
营业外收入 | 15 | 100 | -85 | -85 |
营业外支出 | 11 | 1 | +10 | +1,000 |
所得税费用 | 2,102 | 773 | +1,329 | +172 |
少数股东损益 | -3 | 366 | -369 | 不适用 |
合并利润表部分项目变动原因简要分析:
1)财务收入-净额
本期358万元,上年同期为178万元,上升101%,主要系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款利息收入增加,以及借款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2)投资收益
本期11,235万元,上年同期为5,312万元,上升112%,主要系本公司确认出让上海中亚饭店股权部分收益等所致。
3)营业外收入
本期15万元,上年同期为100万元,下降85%,主要系上年同期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结转无法或毋需支付的应付款项所致。
4)营业外支出
本期11万元,上年同期为1万元,上升约10倍,主要系本公司下属子公司资产报废所致。
5)所得税费用
本期2,102万元,上年同期为773万元,上升172%,主要本公司计提出让上海中亚饭店股权应交税金所致。
6)少数股东损益
本期-3万元,上年同期为366万元,主要本公司下属非全资子公司利润下降所致。
3.1.3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01月01日至03月31日 | 同比变动 | ||
2009年 | 2008年 | 金额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53 | 747 | +1,906 | +25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050 | 2,766 | +8,284 | +29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8 | -596 | +288 | 不适用 |
合并现金流量表部分项目变动原因简要分析: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5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06万元,主要系本公司下属一子公司收到暂收款所致。
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05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284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本公司收到出让上海中亚饭店股权部分款项以及公司于2009年3月将上海新亚大家乐餐饮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增加现金等所致。
3)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88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上海锦江同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收到现金增加等所致。(上海锦江同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报告期收到双方股东增资款,其中:上海锦江国际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255万元;新加坡同乐(中国)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出资245万元。本次增资后,上海锦江同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万元。)
3.1.4 本公司下属餐饮投资公司于2009年3月初完成对上海新亚大家乐餐饮有限公司(“新亚大家乐”)25%股权的受让。该股权受让完成后,餐饮投资所持新亚大家乐股权变更为75%。本公司于2009年3月份将新亚大家乐列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新亚大家乐于2009年3月31日的主要财务状况以及2009年3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止期间的主要经营状况成果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财务状况(未经审计) | 2009年3月31日 |
现金 | 37,293,449 |
非现金资产 | 10,169,282 |
固定资产 | 17,358,743 |
在建工程 | 132,399 |
长期待摊费用 | 10,175,937 |
流动负债 | 26,735,352 |
净资产 | 48,394,458 |
主要经营成果(未经审计) | 2009年3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 |
营业收入 | 13,758,534 |
营业利润 | -1,525,562 |
净利润 | -1,492,855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重大关联交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 金额 | 占同类交易额 的比重(%)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公司利润 的影响 |
锦江酒店集团及其下属酒店服务类企业 | 酒店管理 | 市场价格 | 7,849,275 | 33.91 | 现金 | 拓展酒店 管理市场 |
锦江国际、锦江酒店集团及其下属酒店服务类等企业 | 销售货物 | 市场价格 | 15,854,711 | 67.00 | 现金 | 实施统一采供降低成本 |
(2) 本公司将部分结算资金或闲置资金存入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报告期末余额为55,674万元。本公司即将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将审议财务公司存款的议案,公司2009年度在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存款余额最高上限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
3.2.2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09年2月9日与天亨中国有限公司签署了《上海新亚大家乐餐饮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同时,上海新亚大家乐餐饮有限公司日与上海汉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系天亨中国之全资子公司)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该事项已于2009年2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大公报》上。
3.2.3 公司于2009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上海肯德基有限公司延长经营期限及转让股权的议案。该事项已于2009年3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大公报》上。
3.2.4 本公司于2009年3月26日与亨瑞(上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申凯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上海中亚饭店45%产权转让合同》。该事项已于2009年3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大公报》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修订了《公司章程》中的现金分红政策,提议2008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上述议案将提请2009年5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敏亮
200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54(A股) 900934(B股) 编号:临2009-012
证券简称:锦江股份(A股) 锦江B股(B股)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和关于召开二○○八年度股东大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09年4月2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09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5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下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推荐名单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6年5月选举产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
第六届董事会拟由十五名董事组成,现推荐俞敏亮、沈懋兴、杨卫民、张宝华、陈灏、徐祖荣、朱卫娅、孙平、卢正刚、薛建民、张广生、陆雄文、徐建新、李扣庆、李志强作为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张广生、陆雄文、徐建新、李扣庆、李志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郭海庆、王方华、戴继雄、张伏波、余炳炎将不再续任新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对上述董事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的工作业绩表示充分肯定,同时对所作的贡献表示深切谢意。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意见:
1、经审阅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个人工作履历等有关资料,没有发现有违反《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相关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所提名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均合法。
2、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提名程序合法。
3、上述董事及独立董事提名,没有损害股东权益的现象。
三、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给予每位独立董事每年人民币捌万元(含税)的津贴,执行时间为2008年7月1日起。
独立董事王方华、戴继雄、张伏波、陆雄文、余炳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时间:2009年5月26日(周二)上午9:30
2、地点:上海长城假日酒店三楼长城厅(上海市恒丰路585号)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议程:
⑴ 审议《2008年度董事会报告》
⑵ 审议《2008年度监事会报告》
⑶ 审议《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⑷ 审议《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⑸ 审议《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案》
⑹ 审议《关于2009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⑺ 审议《关于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09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⑻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⑼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下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推荐名单的议案》;
⑽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及下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推荐名单的议案》;
⑾ 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⑿ 听取《独立董事2008年度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1-8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09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大公报上披露的五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司上述决议公告可同时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网站(www.jinjianghotels.sh.cn)。
5、会议出席对象:
⑴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⑵ 2009年5月12日(周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和2009年5月15日(周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B股最后交易日为2009年5月12日);
⑶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其他相关人员。
6、会议登记办法:
⑴ 登记时间:2009年5月19日(周二),9:00-16:00
⑵ 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上海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内,地铁2号线、公交20路、44路、62路、825路可以抵达)
⑶ 登记方式:
① 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本人身份证;如委托登记,需持股东账户、委托人身份证及受托人身份证。
② 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
⑶ 异地股东可于2009年5月18日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需认真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一),并附上述⑶①、②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凡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受托人须持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卡、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方可出席。
8、其他事项:
⑴ 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⑵ 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
⑶ 联系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100号25楼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人:张小姐
邮编:200002,电话:63217132,传真:63217720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附件:1、2008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3、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30日
附件一: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号: 持有股数: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 议 案 | 投票指示 |
1 | 2008年度董事会报告 | □同意 □反对 □弃权 |
2 | 2008年度监事会报告 | □同意 □反对 □弃权 |
3 | 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同意 □反对 □弃权 |
4 | 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5 | 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6 | 关于2009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7 | 关于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09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8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9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下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推荐名单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1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及下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推荐名单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11 |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备注 |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打“√”,作出投票表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号: 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俞敏亮,男,1957年12月生,经济学硕士,中共党员,经济师。曾任上海新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新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锦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首席执行官;现任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沈懋兴,男,1950年10月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曾任上海市华亭(集团)公司副总裁、党委书记,锦江(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党委副书记,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首席运营官(执行总裁);现任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裁,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杨卫民,男,1954年10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曾任锦江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锦江(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现任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
张宝华,男,1951年1月生,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经济师。曾任上海新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资深副总经理;现任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金融事业部董事长。
陈灏,男,1950年1月生,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上海天诚大酒店总经理,上海新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经理、代总经理;现任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徐祖荣,男,1955年6月,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龙柏饭店有限公司总经理、美国锦江加州公司总经理、锦江(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业务管理部经理;现任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副总裁,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总裁、上海锦江国际旅馆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朱卫娅,女,1955年3月生,大专学历,研究生结业。曾任金沙江大酒店总经理,锦江教育培训中心主任兼达华宾馆总经理;现任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孙平,女,1956年1月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肯德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总支书记,上海新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经理;现任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卢正刚,男,1958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建国宾馆计财部经理、财务总监,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执行经理;现任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薛建民,男,1958年9月生,专业会计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资产部部长。现任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资产部部长。
张广生(独立董事候选人),男,1943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研究员。曾任上海市第一商业局副局长、上海市财政贸易办公室主任、上海市商业委员会主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董事长;现兼职上海流通经济研究所名誉所长、吉林省政府经济顾问、美国凯端集团亚太区专家组成员、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徐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陆雄文(独立董事候选人),男,1966年10月生,博士后,中共党员,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助理、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市场营销系主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常务副院长;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兼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8D World Inc.独立董事。
徐建新(独立董事候选人),男,1955年11月生,博士学位,中共党员,副教授,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教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注册会计师,上海新世纪投资服务公司副总经理,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现任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扣庆(独立董事候选人),男,1965年8月生,博士学位,中共党员,教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中美合作MBA培养项目负责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院长助理;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兼财政部亚太财经与发展中心常务副主任、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志强(独立董事候选人),男,1967年11月生,法学硕士,高级律师。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国际律师协会理事,环太平洋律师协会法律执业委员会副主席,十届全国青联委员,上海杰出青年协会理事,具有上海市市管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外派监事专业资格,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附件四: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张广生、陆雄文、徐建新、李扣庆、李志强为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股份”)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锦江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件附件),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锦江股份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锦江股份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锦江股份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锦江股份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锦江股份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锦江股份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锦江股份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锦江股份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锦江股份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28日
附件: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广生、陆雄文、徐建新、李扣庆、李志强,作为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股份”)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锦江股份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锦江股份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锦江股份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锦江股份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锦江股份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锦江股份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锦江股份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锦江股份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锦江股份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锦江股份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锦江股份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张广生、陆雄文、徐建新、李扣庆、李志强
2009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54(A股) 900934(B股) 编号:临2009-013
证券简称:锦江股份(A股) 锦江B股(B股)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9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与会监事共6人,占监事会成员的100%。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09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2、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及下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推荐名单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
第六届监事会由六名成员组成,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二名监事为王志成、戴春年;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选举的四名监事候选人为王行泽、黎敏幼、康鸣、周怡。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附件: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4月30日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行泽,男,1955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上海新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现任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兼工会主席。
黎敏幼,女,1955年4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曾任锦江对外服务公司副总经理、党支部书记,锦江(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室副主任、主任;现任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室主任。
康鸣,男,1971年11月生,经济学硕士,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新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董秘室主管,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
王志成,男,1956年3月生,大专,中共党员。曾任南京饭店副总经理;现任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饭店总经理、党支部书记。
戴春年,男,1950年2月生,大专,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新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财部副经理,新亚房地产经营公司联合党支部副书记、经贸公司财务主管,上海新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室主任;现任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室主任。
周怡,女,1959年6月生,大专,中共党员,经济师。曾任交行上海分行信用卡部市场科负责人,交行上海分行储蓄处副处长,交行上海分行财务会计处副处长,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市场营销部总经理、公司部总经理;现任交通银行上海分行零售信贷管理部高级经理。
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