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八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厅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常小刚董事长因公务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特出具书面委托书委托刘会成董事参加并主持本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422,741,002股,占公司总股本872,940,978股的48.43%。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公司聘请山西科贝律师事务所安燕晨、杨振奇律师为本次会议的见证律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审议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二○○八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22,741,002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二○○八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22,741,002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二○○八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422,741,002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二○○八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422,741,002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5. 审议通过了公司《二○○八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8年度母公司共实现净利润35,957,238.92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3,595,723.89元,减去2008年度分配的现金股利43,647,048.9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67,045,981.00元,2008年末未分配利润结余155,760,447.13元。
鉴于2008年度火电企业经营利润大幅下降,为改善2009年公司的经营态势,公司将留存资金用于增加技改投入,增加营运资金,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和持续发展能力,公司2008年度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同意422,741,002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6.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进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了使财务报表更加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为使固定资产现实状况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情况,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参照同行业平均折旧水平,结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报属项目资产设计的特性及自然使用寿命的实际情况,公司自2008年8月1日起对部分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使用年限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如下:
固定资产种类 | 原固定资产平均折旧年限 | 调整后固定资产平均折旧年限 |
房屋建筑物 | 22年 | 25年 |
机械设备 | 13年 | 18年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改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固定资产以前期间的会计估计,也不调整以前期间的报告结果。
同意422,348,889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38 %;反对392,113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弃权 0 股。
7. 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九年度经营建议计划》。
同意422,348,889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38 %;反对392,113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弃权 0 股。
8.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422,348,889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38 %;反对392,113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弃权 0 股。
9.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422,348,889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38 %;反对392,113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弃权 0 股。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二○○九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聘用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支付2008年度审计费用为 46万元。
同意422,741,002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三、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会议汇报了二○○八年度履行职责情况。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山西科贝律师事务所安燕晨、杨振奇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二○○八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