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除本报告另有说明外,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董事长鲁君四和董事会秘书周云龙在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书中表示: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理由是:
①公司与中铁十五局的诉讼问题所涉及的标的金额巨大,且中铁十五局已对公司部分资产进行了查封,但公司2008年财务报告中并未对上述问题计提损失及相关拨备,这可能对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所反映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②公司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函证回函比例过低,回函比例不足20%,未回函金额约1.18亿元。此问题可能对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所反映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③公司重要联营公司河南海星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未能提供完整的会计凭证等资料,使得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实施正常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此问题也可能对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所反映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鉴于上述原因,对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持保留意见。
法定代表人韩钢先生对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未进行书面确认,提交的《关于对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书的有关说明》理由是:①本人是2008年9月26日,由于重组的需要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②2009年3月9日提出辞去董事及总经理职务,同时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③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对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鉴于公司年报中存在的事项依然存在,公司经营层仅按照持续经营的会计假设对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编报。依据报告要求,本人在报告中的法定代表人一栏均以签字。
经公司三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雷波先生的辞职,故在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缺失财务负责人一栏的签字。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聘任新的财务负责人,且尚无人代行职务。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荣海授权董事徐韬出席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并表决签署相关文件。
1.4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5公司负责人韩钢、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玉忠声明: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提交的《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审计报告》为:无法对海星科技的财务报表发表意见。鉴于公司年报中存在的问题事项依然存在,公司在问题事项确认之前,只能按照年报口径并按照持续经营基准编报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在此基础上,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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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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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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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1、本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为 39,381,354.34元,较年初增加了33%,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回上年应收帐款。
2、长期股权投资较年初减少了30%,主要原因是公司投资参股的高速公路项目本期亏损所致。
3、本报告期末应付利息为23,862,037.93 元,上年同期为0元,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了以前年度欠付的银行利息。
4、本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比年初数减少9%,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发生亏损所致。
利润表项目:
1、本报告期营业总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24%主要原因是公司计算机业务市场竞争激烈,及公司本报告期未开发并完成新的房地产项目导致收入下降,同时,报告期内营业成本亦一并减少。
2、本报告期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26%,主要原因是公司银行借款较2008年一季度逾期借款利息增加,相应本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3、本报告期投资收益为-17,518,845.65 元,上年同期为-9238568.76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投资参股的高速公路项目本期亏损所致。
4、本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4,316,773.04 元,上年同期为-14249653.90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投资参股的高速公路项目一季度经营继续亏损,公司按权益法核算,导致公司发生亏损增加。
现金流量表项目:
1、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5.4%,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减少所致。
2、本报告期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68.31%,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偿还了各项债务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2月18日审议通过了与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资产置换和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该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房地产开发和经营,将有效改变公司现有业务盈利能力不足的状况,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方案上报了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
2008年9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复文件,但由于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与西安海星科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等的委托合同纠纷案,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西安海星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西安海星科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诉讼事项仍未得到妥善解决,目前,公司的重大重组工作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持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的股东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6000万股,占股份总数的17.77%)、陕西昊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1600万股,占股份总数的4.74%)、陕西鑫德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391.125万股,占股份总数的4.12%)所持有的限售股份于2009年3月18日起解除限售条件,上市流通,至此,公司全部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三名股东在股份解除限售条件后未减持股份。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鉴于导致公司经营亏损的因素在短期内难以解决,且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在下一报告期期末之前能否完成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预计下一个报告期期末累计净利润继续为亏损。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尚未制定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将最晚于2009年6月30日前完成对公司章程的修订,明确现金分红政策。
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0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