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焦点
  • 4:金融·证券
  • 5:金融·证券
  • 6:观点评论
  • 7:时事国内
  • 8:时事海外
  • 9:年报特刊
  • 10:年报特刊
  • 11:年报特刊
  • 12:年报特刊
  • 13:年报特刊
  • 14:年报特刊
  • 15:年报特刊
  • 16:年报特刊
  • A1:市场
  • A2:基金
  • A3:货币债券
  • A4:期货
  • A5:策略·数据
  • A6:行业·个股
  • A7:热点·博客
  • A8:理财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产业·公司
  • B4:特别报道
  • B5:上证研究院·行业风向标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人物
  • B9:年报数据
  • B10:年报数据
  • B11:年报数据
  • B12:年报数据
  • B13:年报数据
  • B14:年报数据
  • B15:年报数据
  • B16:年报数据
  • B17:年报数据
  • B18:年报数据
  • B19:年报数据
  • B20:年报数据
  • B21:年报数据
  • B22:年报数据
  • B23:年报数据
  • B24:年报数据
  • C1:披 露
  • C3:信息披露
  • C4:信息披露
  • C5:信息披露
  • C6:信息披露
  • C7:信息披露
  • C8:信息披露
  • C9:信息披露
  • C10:信息披露
  • C11:信息披露
  • C12:信息披露
  • C13:信息披露
  • C14:信息披露
  • C15:信息披露
  • C16:信息披露
  • C17:信息披露
  • C18:信息披露
  • C19:信息披露
  • C20:信息披露
  • C21:信息披露
  • C22:信息披露
  • C23:信息披露
  • C24:信息披露
  • C25:信息披露
  • C26:信息披露
  • C27:信息披露
  • C28:信息披露
  • C29:信息披露
  • C30:信息披露
  • C31:信息披露
  • C32:信息披露
  • C33:信息披露
  • C34:信息披露
  • C35:信息披露
  • C36:信息披露
  • C37:信息披露
  • C38:信息披露
  • C39:信息披露
  • C40:信息披露
  • C41:信息披露
  • C42:信息披露
  • C43:信息披露
  • C44:信息披露
  • C45:信息披露
  • C46:信息披露
  • C47:信息披露
  • C48:信息披露
  • C49:信息披露
  • C50:信息披露
  • C51:信息披露
  • C52:信息披露
  • C53:信息披露
  • C54:信息披露
  • C55:信息披露
  • C56:信息披露
  • C57:信息披露
  • C58:信息披露
  • C59:信息披露
  • C60:信息披露
  • C61:信息披露
  • C62:信息披露
  • C63:信息披露
  • C64:信息披露
  • C65:信息披露
  • C66:信息披露
  • C67:信息披露
  • C68:信息披露
  • C69:信息披露
  • C70:信息披露
  • C71:信息披露
  • C72:信息披露
  • C73:信息披露
  • C74:信息披露
  • C75:信息披露
  • C76:信息披露
  • C77:信息披露
  • C78:信息披露
  • C79:信息披露
  • C80:信息披露
  • C81:信息披露
  • C82:信息披露
  • C83:信息披露
  • C84:信息披露
  • C85:信息披露
  • C86:信息披露
  • C87:信息披露
  • C88:信息披露
  • C89:信息披露
  • C90:信息披露
  • C91:信息披露
  • C92:信息披露
  • C93:信息披露
  • C94:信息披露
  • C95:信息披露
  • C96:信息披露
  • C97:信息披露
  • C98:信息披露
  • C99:信息披露
  • C100:信息披露
  • C101:信息披露
  • C102:信息披露
  • C103:信息披露
  • C104:信息披露
  • C105:信息披露
  • C106:信息披露
  • C107:信息披露
  • C108:信息披露
  • C109:信息披露
  • C110:信息披露
  • C111:信息披露
  • C112:信息披露
  • C113:信息披露
  • C114:信息披露
  • C115:信息披露
  • C116:信息披露
  • C117:信息披露
  • C118:信息披露
  • C119:信息披露
  • C120:信息披露
  • C121:信息披露
  • C122:信息披露
  • C123:信息披露
  • C124:信息披露
  • C125:信息披露
  • C126:信息披露
  • C127:信息披露
  • C128:信息披露
  • C129:信息披露
  • C130:信息披露
  • C131:信息披露
  • C132:信息披露
  • C133:信息披露
  • C134:信息披露
  • C135:信息披露
  • C136:信息披露
  • C137:信息披露
  • C138:信息披露
  • C139:信息披露
  • C140:信息披露
  • C141:信息披露
  • C142:信息披露
  • C143:信息披露
  • C144:信息披露
  • C145:信息披露
  • C146:信息披露
  • C147:信息披露
  • C148:信息披露
  • C149:信息披露
  • C150:信息披露
  • C151:信息披露
  • C152:信息披露
  • C153:信息披露
  • C154:信息披露
  • C155:信息披露
  • C156:信息披露
  • C157:信息披露
  • C160:信息披露
  • C158:信息披露
  • C159:信息披露
  • C163:信息披露
  • C162:信息披露
  • C161:信息披露
  • C170:信息披露
  • C166:信息披露
  • C167:信息披露
  • C168:信息披露
  • C169:信息披露
  • C165:信息披露
  • C164:信息披露
  • C196:信息披露
  • C193:信息披露
  • C192:信息披露
  • C190:信息披露
  • C188:信息披露
  • C186:信息披露
  • C184:信息披露
  • C182:信息披露
  • C171:信息披露
  • C172:信息披露
  • C173:信息披露
  • C174:信息披露
  • C175:信息披露
  • C176:信息披露
  • C177:信息披露
  • C178:信息披露
  • C179:信息披露
  • C180:信息披露
  • C181:信息披露
  • C183:信息披露
  • C185:信息披露
  • C187:信息披露
  • C189:信息披露
  • C191:信息披露
  • C195:信息披露
  • C194:信息披露
  •  
      2009 4 30
    前一天  
    按日期查找
    C16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C161版:信息披露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报告摘要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关于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66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关于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09年04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083         股票简称:ST博信         编号:2009-011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关于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9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1,039,939.72元。

    鉴于公司2008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98,184,185.30元,故本年度利润不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一至五项报告及议案均需提交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30日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时间:2009年5月21日上午10∶30

    二、会议地点:东莞市大岭山镇梅林村博讯工业园大会议室

    三、会议议题:

    (一)审议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审议公司《2008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七)审议《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资格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9年5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

    五、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持有法人单位证明、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登记截止日证券商出具的股份证明(交割单)办理登记手续;

    3、因故不能出席者,可委托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附:授权委托书);

    4、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09年5月18日下午5时前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苑北路博讯科技大厦3楼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处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住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杨琼

    3、联系电话:0755-86278080

    4、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苑北3号路博讯大厦3楼

    邮政编码:518057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30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所授权范围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出席人(签字):

    持有股数(股):             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范围:

    证券代码:600083         股票简称:ST博信         编号:2009-012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9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08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98,184,185.30元,董事会提出的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的,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年报信息和重要财务数据提前泄露的情况。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审计人员在本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该事务所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续聘用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0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六、监事会对2008年度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赋予的职责,对公司2008年依法运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监事会认为公司重大决策的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通过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决策合理,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建有独立的财务账册进行独立核算,财务内控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0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

    公司无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资金情况,亦不存在向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相关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逐步得到有效执行。

    七、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上述一至五项议案均需提交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4月30日

    关于对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的专项说明

    深鹏所股专字[2009]236号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博信”)200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深鹏所股审字[2009]100号)。在为广东博信2008年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工作中,我们对截至2008年12月31日止广东博信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计。提供真实、完整的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是广东博信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广东博信提供的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专项说明。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 [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并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广东博信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现将广东博信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广东博信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

    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名称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名称与广东博信的关系
    深圳市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
    广东君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
    广东福地科技总公司第三大股东
    东莞市福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第三大股东之子公司
    深圳市博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博信之合营企业

    2、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

    根据我们的审计,除为广东博信合营公司深圳市博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博讯大楼工程款4,091,247.00元外,截止2008年12月31日未发现其他关联方占用广东博信资金的情况,广东博信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余额均属应付款项。

    二、对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所属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根据我们的审计,未发现广东博信存在对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所属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附件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表

    附件2:对控股股东及其所属企业提供担保情况表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饶世旗

    中国 ·深圳                                     中国注册会计师 范江群

                                                             200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