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昨日在“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监管工作会议”上表示,《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三个配套文件——《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目前已进入会签阶段,“力争5月份或6月份推出”。他还表示,就新会计准则,财政部正准备发布解释公告三,在保证新准则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对确需调整的事项进行说明。
刘玉廷说,原计划从7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内控《规范》,由于企业要做实施安排,准备工作量较大,故考虑推迟到2010年1月开始执行,到2010年底,执行企业应出具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另外,原定的上市公司先行执行的范围根据实际情况也将有所调整,考虑到创业板公司规模较小,而执行成本较高,故目前拟定于境外上市公司中先行执行,同时鼓励其他企业自愿执行。
刘玉廷表示,从注册会计师的角度出发,企业内控《规范》和相关《指引》的出台,是重要的制度安排,注册会计师的业务也从财务报告审计扩展到企业经营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审计,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关注企业财务报表的同时,关注企业经营风险和管理漏洞。当然,监管部门在《指引》制定过程中,也充分考虑了注会执业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一系列较为妥善的安排。
刘玉廷说,从目前情况来看,既定的到2010年全国大中企业全面实施新会计准则的目标“基本可以实现”,在过去两年上市公司、央企和部分地方国企、非上市商业银行、商业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先后实施新准则的基础上,今年新准则实施范围仍将继续扩大,财政部鼓励和支持未实施新准则的企业尽快执行。同时,新准则的执行情况基本令人满意,目前财政部正在编制2008年新准则执行情况报告。
就新准则实施的趋同和等效问题,刘玉廷表示,在去年实现了中欧会计等效的基础上,今年中欧财经对话已经确定努力实现中欧审计公共监管等效的议题;中美会计等效问题也已列入议程;内地、香港会计实现等效的后续问题,如在香港上市公司的审计问题等,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之中。
谈到内地与香港会计准则差异问题时,刘玉廷要求注册会计师尽量消除A+H上市公司两套报表的差异,这是因为,“两地准则的差异只有两项——长期资产减值不能转回和国企作为关联方两项规定,除此之外,其余的差异或属执行差异,或属选择差异,在编制A+H公司报表时,要逐渐消除;不能消除的,应披露原因,不应在重大问题上存在差异,我们很关注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