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增资并置换先期增资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通辽金煤以及置换先期对通辽金煤的增资款的议案》。截止2009年5月4日,公司已完成用自筹资金9000万元预先投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共募集资金109,999.9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884.7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08,115.14万元。根据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用募集资金净额中的101,000万元对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简称:通辽金煤)进行增资,剩余募集资金7,115.14万元将用于置换先期对通辽金煤的增资款。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了“沪众会字(2009)第3102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审核结论如下:“经审核,截止2009年5月4日,贵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资金为人民币9,000.00万元。”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保荐机构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丹化科技以募集资金净额108,115.14万元扣除101,000万元通辽金煤后续增资款后的剩余募集资金7,115.14万元,置换截至2009年4月30日预先通过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置换金额9,000万元,置换金额小于预先通过自筹资金实际已支付的金额;仅针对预先投入金额中实际已支付的款项予以置换,未违背丹化科技在本次非公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所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过了公司董事会等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的规定。”
《专项审核报告》和保荐人核查意见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