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建设银行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建设银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优惠活动的内容
1、优惠活动时间:2009年5月8日起开始,具体结束时间以建设银行或本公司相关公告确定。
2、优惠措施:凡通过建设银行进行本基金定投申购交易的投资者可享受定投申购费率8折优惠。具体为: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优惠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但优惠申购费率不能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优惠活动详情请参见建设银行的相关公告或宣传资料。
三、注意事项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细则以建设银行或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划款金额、划款时间及划款方式由投资者与销售机构通过协议形式进行约定。
2、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将按照与日常申购相同的方式处理(例如同时限制或暂停申购),基金管理人与代销机构将不承担违约责任,请投资者详阅相关公告的规定。
3、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为200元人民币,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4、本基金申购费率参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5、建设银行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四、咨询办法
1、建设银行
建设银行各基金销售网点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33
网站:www.ccb.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通话费用)
网站:www.ph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5月6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浙商银行
开通鹏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与其定投
和网上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鼓励长期投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09年5月8日起在浙商银行开通鹏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615,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同时参与浙商银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网上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浙商银行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浙商银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
一、优惠活动时间
2009年5月8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所有正常交易日。
二、优惠措施
(一)柜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费率优惠措施
在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浙商银行柜面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在计划存续期内,该计划下进行的基金定期定额申购将持续享受申购费率8折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标准执行。
(二)网上银行申购(包括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措施
在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浙商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投资者通过浙商银行网上银行自助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在计划存续期内,该计划下进行的基金定期定额申购将持续享受4折优惠。
具体措施为: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网上银行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标准执行。
三、注意事项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细则以浙商银行公告为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划款金额、划款时间及划款方式等具体事项由投资者与浙商银行通过协议形式进行约定。
2、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亦可按照与日常申购相同的方式处理(例如同时限制或暂停申购),基金管理人与代销机构将不承担违约责任,请投资者详阅相关公告的规定。
3、本基金在浙商银行定投业务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为200元人民币,投资者在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4、具体基金申购费率参见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最新业务公告。
5、优惠活动详情请参见浙商银行的相关公告或宣传资料。
四、咨询办法
1、浙商银行
浙商银行各基金销售网点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105665
网址:www.czbank.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通话费用)
网址:www.ph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5月6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浙商银行为
鹏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的约定,浙商银行将代理本公司鹏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615)的销售业务。现具体公告如下:
自2009年5月8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浙商银行以下主要城市的各指定营业网点办理鹏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开户、交易、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城市名称:天津、上海、南京、成都、杭州、宁波、温州、义乌、绍兴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一、 浙商银行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客服电话:95105665
网址:www.czbank.com
投资者也可拨打浙商银行各指定营业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二、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客户服务热线:0755-82353668,400-6788-999(免长途电话费)
公司网址: www.ph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