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额拟派发红利0.6元人民币。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9年5月8日
2、红利发放日:2009年5月12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的份额资产净值(NAV)确定日:2009年5月8日
4、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9年5月12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9年5月12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转得的基金份额将以2009年5月8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09年5月12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由红利再投资转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寄送的对账单。对账单上显示的分红方式为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确认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分红方式。本公司在每季度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向有交易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书面形式或者电子邮件等形式寄送对账单。如未能如期收到对账单,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致电本客服中心并要求补寄。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09年5月8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020-83936999或95105828(免长途话费)]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 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修改分红方式后,在T+2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之日为T日)后(含T+2日)向销售网点或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
七、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话费)或020-83936999]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5月6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参加中国银行网上银行基金申购
和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答谢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投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经本公司与中国银行协商,决定自2009年5月6日起,对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费率(只限前端申购费用)以及定期定额申购的申购费率(只限前端申购费用)实行费率优惠。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基金
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70001)、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70002)、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广发聚丰基金”,基金代码:270005)、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70006)、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2703)
目前,广发聚丰基金除开通单笔5万元(含)以下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之外,暂停日常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活动期间广发聚丰基金如恢复日常申购业务,则相应享有本次活动的优惠措施。
二、优惠方式
1、自2009年5月6日起,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办理上述适用基金的申购业务并扣款成功的,其前端申购费率享有如下优惠:原前端申购费率高于0.6%的,前端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前端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2、自2009年5月6日起,投资者在中国银行以“定期定额交易”方式申购上述适用基金(含柜台和网银)并扣款成功的,其前端申购费率享有如下优惠:原前端申购费率高于0.6%的,前端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前端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三、 重要提示
1、以上优惠活动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只限前端申购费用)的网上银行申购手续费费率和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购费率,不包括基金的转换费率、后端模式申购费率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率,具体办理事宜请以中国银行的安排为准。
2、以上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中国银行所有,有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中国银行的有关公告。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 本公司所管理的其他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以上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4、投资者在中国银行开通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定投业务时,只能选择前端收费模式,中国银行基金定投业务不适用于后端收费模式。
5、投资者可到中国银行的营业网点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每期扣款金额不低于200元。以上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中国银行受理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公司网址:www.boc.cn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0-83936999或95105828(免长途费)
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