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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通知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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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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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09年05月0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09-020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09年4月2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了公司2008年年报。根据有关规定,现就公司2008年年报中相关事项作如下补充说明:

    1、补充说明公司2009年度的经营计划

    围绕成为一个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国际化大型装备制造业集团,2009年,公司计划研发投入29.92亿元,在力争下属各个业务板块经营收入不低于2008年的同时,积极寻求以下三个方面的经营突破:①寻求火电设备、重工设备、电梯等优势产业市场份额的增长,通过与西门子集团讨论进一步合作,择机进入海外高端火电设备市场;②抓住核电设备、风电设备、轨道交通设备等三大新兴产业的市场机遇,力求快速发展。核电设备业务在抢订单、占市场的同时,寻求加快形成自己的技术优势、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风电设备在2008年产量完成200台兆瓦级风机的基础上,力争2009年兆瓦级风机产量达500台;③发挥发电设备EPC业务带动的内部业务配套效应,创新内部配套机制,提高内部配套率。

    然而,鉴于2009年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产生的影响将进一步显现,宏观经济环境的高度不确定性将会对公司上述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因此,2009年,公司在力争实现上述经营目标的同时,将经营重点落实在如何加深内部管理、如何深抓技术提升、如何保持及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等方面,以保持公司核心业务的市场占有率,并在经济复苏时公司的各项核心业务能够快速发展。

    2、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签署远期外汇合同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部分企业所做远期购汇和结汇交易均为就签约日当天议定的固定汇率在未来约定的日期进行交割的交易,这些产品不再带有任何其他结构,不存在其他任何的不可确定性,所有交易在叙做日当天全部锁定,不再存在外汇风险敞口。

    远期外汇交易的交易量不得超过已签订的出口合同未收款金额及已签订的进口合同未付款金额,所议定的汇率价格均是以签订合同时的合同成本为参考价,叙做远期外汇结售汇业务,一旦业务正式成交,与之对应的收入和成本均已锁定,无论外汇市场上汇率如何波动均不再受到影响。

    2008年共发生远期购汇金额为:欧元9717.74万元,美元 1300万元,远期结汇金额为:日元19780.19万元,美元256.35万元,欧元29.04万元。

    由于上述远期外汇合约不指定具体出口/进口合同,故不符合套期保值业务的定义,于会计期末,按远期外汇合约的公允价值调整而产生的损益全部记入公司的合并利润表中。

    3、补充说明报告期坏账准备计提大幅上升的主要原因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电厂为公司的主要销售对象之一,对电厂的应收账款是公司应收账款年末余额的主要组成部分。2008年受原料上涨和电价调控的影响,电力行业出现行业亏损,资金紧张,付款延迟。受其影响,本集团应收账款回款率普遍下降,同时质保金到期未能及时收回的情况也有所增加。因此,针对2008年末应收账款原值及到期未收回质保金金额的上升,本集团增加了坏账准备的计提。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九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09-021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2009年

    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09年

    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二届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司拟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年度股东大会”)、200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以下简称“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0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以下简称“H股类别股东会议”)。现将上述股东大会、类别股东会议召开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适用于H股股东参加年度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另行向H股股东发送的通知):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 会议召集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二)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 公司拟于2009年6月23日(星期二)下午13:00起依次召开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

    2、 A股股东网络投票时间: 2009年6月23日(星期二)上午9:30- 11:30, 下午13:00- 15:00。

    (三) 现场会议地点

    中国上海市延安西路2000 号虹桥宾馆2 楼嘉庆堂。

    (四) 股权登记日

    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议的公司A股股东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6月12日(星期五)。

    (五) 会议投票方式

    1、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A股股东既可以参与现场投票, 也可以参加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程序请参见附件一)。同一A股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A股股份出现重复进行表决的(重复进行表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同一A股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同一A股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 等等), 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2、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对年度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案议案3、议案4、议案5的表决, 将视同在A 股类别股东会议上对A股类别股东会议议案对应项目进行了同样的表决。参加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将分别在年度股东大会和A股类别股东会议上进行表决。

    3、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上将逐项对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所包含的子议案进行表决, 如该等子议案的一项或多项未获通过, 视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未通过。

    二、会议议案

    (一)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普通决议案:

    1. 审议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 审议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审议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5. 审议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 审议关于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进行2009年度审计的议案;

    7.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应条款的议案;

    8.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2009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总额预算及追认2008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9.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基本条件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特别决议案:

    1.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57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的有关规定,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上市公司须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现金分红政策, 并最晚于2009年6月30日前完成对公司章程的修订。现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修改如下:

    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八条原内容为:

    “公司可以下列形式分配股利:

    (1) 现金;

    (2) 股票。”

    修改后的内容拟定为: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1)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利润分配政策应当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2)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利润, 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 年度公司盈利但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 应当依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披露原因, 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2.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发行、配发及处理公司不超过总股本20%股份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拟提请股东大会向董事会作出一般授权, 以发行、配发及处理公司新增A股及H股, 其额度为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当日不超过公司已分别发行的A股及H股各自总面值的20%。该授权到公司下一届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为止。

    同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后, 对公司章程作相应的修订。

    3.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 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类型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

    (2) 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董事会第二届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3) 发行股票的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7 亿股(含7 亿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 发行股数按照总股本变动的比例相应调整,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4) 发行股票的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财务投资者, 发行对象数量不超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由发行对象以货币资金方式认购。

    (5) 发行股票的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6) 发行股票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i 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 若公司A 股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具体发行价格。

    ii 遵循的定价原则:

    ① 发行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每股净资产及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

    ②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及项目资金使用安排;

    ③ 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市盈率及对未来趋势的判断。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 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7) 锁定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中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8) 上市地点

    在锁定期满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9)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计划用于项目投资、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营运资金。募集资金净额中不超过人民币32 亿元拟用于项目投资, 不超过人民币10 亿元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其余部分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补充营运资金部分不超过人民币8 亿元。其中, 项目投资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 人民币亿元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规模拟用募集资金投入
    1核电产业投资项目11.4711.47
    1.1百万千瓦级核电堆内构件及控制棒驱动机构扩能技术改造项目(二期)3.703.70
    1.2450吨电渣炉技术改造项目1.101.10
    1.3核电核岛主设备集成制造扩能改造项目3.023.02
    1.4百万千瓦级核电汽轮机低压焊接转子技术改造项目2.052.05
    1.5百万级核电套装转子技术改造项目1.001.00
    1.6核电冷凝器重型装配厂房技术改造项目0.600.60
    2风电产业投资项目8.388.38
    2.1风电设备临港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2.1.11.25MW、2MW风机总装厂房改造项目0.850.85
    2.1.2新建风电临港基地一期建设项目3.143.14
    2.2风电产品研发项目
    2.2.1风机设计分析软件引进及培训项目1.101.10
    2.2.22MW和3.6MW风机研制项目2.792.79
    2.2.3风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0.500.50
    3其它投资项目11.2611.26
    3.1轨道交通A型大车转向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1.381.38
    3.2机床产品、产能升级改造项目1.501.50
    3.3大型变压器合资项目1.321.32
    3.4重型燃气轮机扩大产能技改项目5.545.54
    3.5定子整体真空压力浸渍(GVPI)绝缘处理技术改造项目1.521.52
    合计 31.1131.11

    募集资金到位后, 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 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 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超过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 公司若已使用了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运作, 在募集资金到位后, 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相关银行贷款和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 新老股东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1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议和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核准后方可实施。

    4. 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决议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

    (1) 授权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 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及其它有关事项;

    (2) 授权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协议和文件资料;

    (3) 授权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接收、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和协议;

    (4) 授权聘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律师和其他中介机构;

    (5) 授权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或实施情况, 实际进度及实际募集资金额, 按投入项目的轻重缓急、实际投资额、实际资金需求和实施进度进行调整, 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投向中的具体使用安排;在遵守届时适用的中国法律的前提下, 如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有关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政策有新的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 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的, 根据有关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包括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和市场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以及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

    (6)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结果, 进行相应股份变更登记;

    (7) 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 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向商务部门申请办理外商投资变更,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有关手续;

    (8) 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 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等相关事宜;

    (9) 授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它事项;

    (10)上述第(5)至(8)项授权事宜自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议和H 股类别股东会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 于相关事件存续期内有效, 其他授权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议和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本授权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 审议《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二)A股类别股东会议议案

    特别决议案:

    1.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议案的内容详见年度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案议案3):

    (1) 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2) 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

    (3) 发行股票的数量

    (4) 发行股票的对象及认购方式

    (5) 发行股票的方式

    (6) 发行股票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7) 锁定期安排

    (8) 上市地点

    (9)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1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2. 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议案的内容详见年度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案议案4);

    3. 审议《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议案的内容详见年度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案议案5)。

    (三)H股类别股东会议议案(详见公司另行向H股股东发送的通知)

    三、参加会议人员

    (一)凡持有公司A股, 并于2009年6月12日(星期五)下午三时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 凭身份证/护照、股票账户卡(委托出席者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护照)出席年度股东大会及A股类别股东会议。

    (二)凡有权出席年度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并有权表决的公司H股股东(该等H股股东的资格条件应符合公司另行向H股股东发送之通知的规定)。

    (三)凡有权出席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并有权表决的股东均有权委任一位或多位(不论该人士是否为公司股东)作为其委托代表, 代表出席及表决。

    (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师。

    四、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

    时间: 2009 年6 月16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地点: 中国上海市恒丰路600 号机电大厦3 楼珊瑚厅;

    登记文件: 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自然人股东请携带身份证/护照、股票账户卡(委托出席者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护照); 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请携带法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等)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委托出席者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护照)。

    (二)传真登记

    凡是拟出席会议的股东, 请将会议回执及相关文件于2009 年6月16日前以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传真: 8621-52080183。传真请注明联系方式, 以便公司回复。

    (三)信件登记

    凡是拟出席会议的股东, 请将会议回执及相关文件于2009 年6月16日前以信件方式送达公司。送达时间以邮戳为准。来信请寄: 中国上海市兴义路8 号万都中心30 楼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收; 邮编: 200336。来信请注明联系方式, 以便公司回复。

    五、其他事项

    (一)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中国上海市兴义路8 号万都中心30 楼

    电话: 8621-52082266 转3100

    传真: 8621-52080183

    邮政编码: 200336

    (二)本次会议按有关规定不发放礼品,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五月七日

    附件一: A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程序

    附件二: 股东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 回执

    附件一: A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程序

    1. 投票流程

    (1) 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议案数量说明
    788727上电投票27A股

    (2) 表决议案

    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的申

    报价格

     总议案(即所有议案)99.00元
    (一)普通决议案
    1.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1.00元
    2.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0元
    3.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00元
    4.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4.00元
    5.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5.00元
    6.关于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进行2009年度审计的议案6.00元
    7.关于修订《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应条款的议案7.00元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2009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总额预算及追认2008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8.00元
    9.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基本条件的议案9.00元
    10.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10.00元
    11.《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11.00元
    (二)特别决议案
    1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12.00元
    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发行、配发及处理公司不超过总股本20%股份的议案13.00元
    1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14.00元
    15.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15.00元
    16.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16.00元
    17.发行股票的数量17.00元
    18.发行股票的对象及认购方式18.00元
    19.发行股票的方式19.00元
    20.发行股票的价格及定价原则20.00元
    21.锁定期安排21.00元
    22.上市地点22.00元
    23.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23.00元
    2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安排24.00元
    2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25.00元
    26.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26.00元
    27.《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27.00元

    (3) 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 不能撤单。

    2. 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上海电气”A股的投资者, 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的投票操作程序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代表意向

                         买入 26.00元 1股                  同意

                         买入 26.00元 2股                  反对

                         买入 26.00元 3股           弃权

    3. 投票注意事项

    (1) 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 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 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 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 多次申报的, 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 99.00元代表对总议案中所有议案投票表决。如果对总议案中所有议案意见相同, 可一次性选择总议案(99.00元)投票表决,否则应对各议案逐项表决。如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已投票表决的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 不纳入表决统计。

    附件二: 股东授权委托书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之A股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大会主席)或__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 出席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 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如未作出指示, 本人(本单位)之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议案:

    序号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一)普通决议案
    1.审议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5.审议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进行2009年度审计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应条款的议案   
    8.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2009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总额预算及追认2008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基本条件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二)特别决议案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发行、配发及处理公司不超过总股本20%股份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2)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   
    (3)发行股票的数量   
    (4)发行股票的对象及认购方式   
    (5)发行股票的方式   
    (6)发行股票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7)锁定期安排   
    (8)上市地点   
    (9)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1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4.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5.审议《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委托人A股股东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小写): ______ 股,(大写): 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护照号(或营业执照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联系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联系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2009 年__月__日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大会主席)或__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 出席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 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如未作出指示, 本人(本单位)之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议案:

    序号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一)特别决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2)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   
    (3)发行股票的数量   
    (4)发行股票的对象及认购方式   
    (5)发行股票的方式   
    (6)发行股票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7)锁定期安排   
    (8)上市地点   
    (9)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1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2.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3.审议《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委托人A股股东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小写): ____ __ 股,(大写): 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护照号(或营业执照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联系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联系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2009 年__月__日

    附件三: 回执

    致: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出席贵公司于2009 年6月23日(星期二)在中国上海市延安西路2000 号虹桥宾馆2 楼嘉庆堂举行的贵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200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

    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量A股 
    身份证/护照号 
    股东代码 
    通讯地址 
    电话号码 

    日期: 2009 年___月____日 签署: _______________

    附注:

    1. 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 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 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3.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A股股东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09-022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上海电气,股票代码:601727)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一、关注并核实的情况

    公司二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基准价格、募集资金投向等相关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详见2009年4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

    二、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同时,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询问,确认公司目前及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影响公司股价波动的重大事宜,如:重大资产重组、股权转让、定向增发之类的重大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仔细阅读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九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