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上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于2009年5月8日上午10时在亚欧商厦九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人,所持股份总计75,681,403股,占公司总股本262,776,257股的28.80%。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杜永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甘肃中天律师事务所王栋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更换公司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由于公司监事王林先生工作变动的原因,公司第二大股东兰州民百佛慈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赵敏喜先生作为公司监事候选人,此议案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75,681,403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甘肃中天律师事务所王栋律师认为,公司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5月8日
股票代码:600738 股票简称:兰州民百 编号:临2009-012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5月8日上午11时在亚欧商厦九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李永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公司职工监事李永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