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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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 | 0.12 |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 | 0.108 |
●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 2009年5月13日 |
● 除息日:2009年5月14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09年5月20日 |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9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09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08年年度
2、本次分配以39,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8元,共计派发股利4,680万元。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定,公司200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1,782,715.3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2,771,349.38元。分配如下:以2008年末总股本39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6,800,000.00元。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投资者及QFII由本公司按相关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0.108元;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0.12元。
3、分派对象
截止2009年5月13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 2009年5月13日 |
2、除息日:2009年5月14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09年5月20日 |
四、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除上述第1条所列股东外,公司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所有QFII股东红利按税后发放。
五、有关咨询办法
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八区16号楼
电话:010—63701951,联系人:张菁桦
传真:010—63702196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期:200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