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诺安基金管理公司股权事项的进展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7年12月8日与公司股东中关村科学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科学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其持有的诺安基金管理公司20%股权(详见公司2007年12月21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与《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诺安基金管理公司2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由于程序及时间上的问题,截止本公告日,此项受让事宜暂未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鉴于公司已于2007年底向中关村科学城支付了全部本项股权受让之对价人民币壹亿壹仟陆佰叁拾贰万壹佰叁拾陆元(¥116,320,136.00元),且考虑到诺安基金管理公司股权转让涉及“买方资质认定”、“基金管理公司董事会改组”、“董事资格认定”、“相关法律意见”、“证监会审批”等复杂程序,公司于2008年4月3日与中关村科学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双方约定:
一、自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中关村科学城受到诺安基金的分红后即转交给本公司;
二、如三年内无法完成过户手续,或在此之前双方同意终止股权转让协议,中关村科学城以届时诺安基金管理公司帐面净资产值为基准向本公司退款,《股权转让协议》终止。同时,三年期间,中关村科学城分得的红利应全部转交给本公司;
三、补充协议约定与《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不符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四、补充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