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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5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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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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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2版:信息披露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四十五次(2009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振华港口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年会决议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诺安基金管理公司股权事项的进展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海天象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减持本公司股票的公告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受让广州证券公司部分股权的批复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监事变更的公告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4月经营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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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四十五次(2009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009年05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09-029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四十五次(2009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四十五次(2009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5月7日收到第一大股东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4.75%的股份)《关于提议增加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十五次(2009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函》,提议增加《关于确定2009年度公司新增贷款额度的议案》,现根据本公司《章程》第五十三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的有关规定,将该提案提交2009年5月19日召开的第四十五次(2009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此外,本公司2009年4月30日发布的《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四十五次(2009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股东大会事项未变。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五月八日

      附件:

      关于提议增加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十五次(2009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函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规律,每年从第二季度开始将进入项目投资的高峰期。根据你公司测算,预计本年需新增贷款22亿元。同时,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你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你公司新增贷款单项或全年累计发生额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20%以上的,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报股东大会批准。为此,我公司提议增加《关于确定2009年度公司新增贷款额度的议案》,提交你公司第四十五次(2009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包括你公司控股公司及其控股的各下属公司)在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向银行申请新增贷款(含借款展期)总额不超过22亿元,借款资金用于投入房地产项目开发及补充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贷款利率不超过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水平。

      二、授权各贷款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在股东大会批准的贷款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三、根据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确定2009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对上述贷款提供必要的担保和资产抵押。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