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8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元(含税)
● 扣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8元;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62元
● 股权登记日: 2009年5月15日
● 除息日:2009年5月18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5月22日
一、通过分红派息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本公司2009年3月24日召开的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9年3月25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分红派息方案
1、本次分红派息以2008年末股本总额441,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9,380,000元。
2、发放年度:2008年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9年5月1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18元。
5、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A股股份的个人股东,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股利为每股0.162元。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A股股份的机构投资者和有限售条件股份的A股股东的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18元。
6、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A股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扣除10%企业所得税后的金额,即每股0.162元进行派发;如该类股东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个工作日前向公司提供相关纳税证明文件:如(1)向中国税务机关交纳了企业所得税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完税凭证原件;或者(2)向中国税务机关递交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原件,以及(1)向公司出具的经合法签署的该股东已就本次年度分红派息纳税或进行了纳税申报的申明原件;及(2)股票帐户卡原件、QFII的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相关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等(以下合称“证明文件”),经公司审核同意后,将不安排相关现金红利所得的代扣代缴,并由公司向该等股东补发相应的现金红利每股0.18元。该等证明文件需专人送达或邮寄的方式在前述时间内送达至公司,如果该类股东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向公司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文件,公司将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QFII股东的现金红利所得税。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9年5月15日
2、除权(息)日:2009年5月18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5月22日
四、分红实施办法
1、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A股股份股东的现金红利,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股东可于现金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持有公司的有限售条件A股股份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联系机构:公司证券部
地址:乌鲁木齐市昆明路148号新捷小区一号楼二单元102室
邮政编码:830011
电话:0991-3667490
传真:0991-3672172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8日
股票简称:伊力特 股票代码:600197 公告编号:临2009-012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
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5月4日以传真方式发出召开四届九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09年5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四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收到有效表决票7票。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投资设立伊犁伊力特现代物流有限公司的议案(此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编号为临2009-013号《对外投资公告》;
2、公司章程修正案(此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议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3、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条例(此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4、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此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定于2009年5月25日(星期一)12:00(北京时间)召开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9年5月25日(星期一)12:00(北京时间);
二、会议地点:乌鲁木齐市长江路352号伊力特酒店会议室;
三、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四、会议议题
1、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
五、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任律师;
2、2009年5月20日(星期三)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股东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9年5月22日(星期五)北京时间10:00-13:30;15:30-19:00
2、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B、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C、股东也可以用传真或信函形式登记;
3、登记地点:乌鲁木齐市昆明路3号新捷小区一号楼二单元102室
七、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昆明路3号新捷小区一号楼二单元102室
2、邮政编码:830011
3、联系人:君洁 严莉
4、联系电话:0991—3667490 传真:0991—3672172
八、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8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在股东单位的职务: (如系自然人股东则毋需填写)
兹委托股东代理人 先生(或女士)出席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股东代理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二)委托人 持有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份数 股。
(三)股东代理人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可以按股东大会要求的表决方式表决。
(四)股东代理人对列入股东大会的以下议案投赞成票: ;以下议案投反对票: ;以下议案投弃权票: 。
(五)股东代理人对会议召开期间可能列入股东大会的临时议案有表决权,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此项仅适用于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六)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七)股东代理人不得转委托。
(八)法人股东名称 (加盖单位印章)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九)自然人股东(签字):
(十)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证券代码:600197 证券简称:伊力特 公告编号:临2009-013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伊犁伊力特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公司);
2、投资金额和比例:物流公司注册资本9000万元,本公司投资9000万元,占物流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公司计划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伊犁伊力特现代物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9000万元,公司持有物流公司100%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2009年5月8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四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7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伊犁伊力特现代物流有限公司的议案》,上述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计划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伊犁伊力特现代物流有限公司,注册地点为伊宁县,注册资本9000万元,本公司投资900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物流公司成立后,负责公司物资流通专用线及物流园区项目(以下简称物流项目)的建设及运营工作,物流项目计划投资14813.38万元,其中铁路专用线投资为4905.97万元,伊宁东站改造投资为1959.074万元,园区建设投资为7948.336万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伊宁县伊东工业园区,位于精伊霍铁路伊宁东站旁仓储规划用地内。项目计划于2009年年底建成并投入运营,目前前期的征地工作已完成。
该物流项目中的铁路线已经取得铁道部的行政许可(铁许准字【2008】第058号),同意公司的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
三、对外投资的主要内容
伊犁伊力特现代物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000万元,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9000万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100%,同时该出资金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9.38%, 公司将安排专人办理物流公司的工商注册手续、办理物流项目前期的相关证照。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所在地伊犁地区是新疆粮、油、畜产品和糖料基地,水土光热资源丰富、矿产资源种类齐全,多年来,由于当地交通基础设施的落后,资产开发受到了限制,制约了当地经济的发展,随着国家重点项目精伊霍铁路工程2009年年底全线通车,当地的经济发展环境将不断得到改善,运输需求也将呈现快速增长趋势。
本公司依托国家重点项目精伊霍铁路的建设,成立物流公司建设铁路物资流通专用线及物流园区项目,此项目是公司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实现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的需要。预计2012年公司所在地的工业产品与原料依靠铁路的运输量将达到150万吨,这将大大提高物流项目的盈利能力及清偿能力,并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运营及技术风险:物流管理从仓储、运输、搬运、装卸等环节都存在运营风险。同时因缺乏足够的技术支持而引起的风险。如网络信息技术的落后造成信息不完整,不能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货物信息查询服务等。
为降低运营管理的风险,铁路专用线的运营管理,公司通过委托国铁进行代管的方式,实现强强联合,降低投资风险,提高经济效益。物流管理方面,公司通过对目标客户走访、定位,确定物流服务需求企业,经过与合作企业不断沟通,签订长期物流服务合同,发展为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定期进行沟通,不断改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高物流服务质量,以巩固合作模式的稳定性、防范风险。
技术方面,公司物流项目拟采用“现代物流计算机管理系统”,涵盖从仓储合同管理、客户信息管理、仓库内部组织管理及员工管理、出入库管理、库存管理主站务管理。充分发挥信息流在项目物流的风险管理中的反馈和控制作用,及时权衡利弊,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情况,减少风险,增加效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四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及表决表。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