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两个中心”建设又有实质性举措。在前期国务院公布“两个中心”建设相关意见之后,昨日,上海市召开“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工作会议”,并公布了《上海市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金融中心:重在金融市场体系建设
根据《意见》,在金融市场体系建设方面,上海市将积极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发挥商业银行票据业务中心在上海比较集中的优势,扩大票据业务规模,争取把上海建成全国票据集中交换的中心;积极推进信贷转让市场建设;探索建立保单、信托资产转让等市场。
作为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上海市将积极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研究制定不同市场和层次间上市公司转板方案,拓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和规模覆盖面,提高其主板地位和市场影响力。在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先行探索建立以上海高新技术类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为交易对象、以机构投资者为投资主体、由优质证券公司进行保荐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转让市场,并在条件成熟后,逐步向其他领域及长三角地区辐射。
而在金融机构体系方面,上海市将率先在全国进行金融综合经营试点。
上海市还将积极推进地方国有控股金融企业改革和重组。根据《意见》,上海将制定深化上海金融国资和地方国有控股金融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上海金融国资布局优化和地方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市场化改革、开放性重组,积极培育和吸引具有全国性影响力的金融企业。
在金融创新方面,上海将大力发展各类债券产品。上海将积极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扩大企业(公司)债发行规模,大力发展资产支持债券,开展项目收益债券试点,推进外币债券和其他债券品种的创新和发展。此外,上海还将稳步发展金融衍生产品。
航运中心:六大举措优化集疏运体系
上海证券报记者昨日了解到,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将出台包括统筹规划长三角交通规划等在内的六大举措完善集疏运体系。与此同时,上海市政府也计划加强地方立法,完善法治保障,研究制定促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地方性法规。
根据上海方面公布的实施意见,上海将优化现代航运集疏运体系,包括发挥区域整体优势、完善上海港口结构与布局、大力发展水水中转和增强综合运输能力。
对此,上海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主任黄融表示,接下来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重点是继续推进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高速公路通道,尤其要重视铁路建设、内河航道建设、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推动海铁联运、江海直达和水水中转。
他透露,接下来将通过六个方面工作来优化上海航运中心集疏运体系。第一就是统筹规划,发挥区域整体优势。要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编制完善和组织实施长三角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和城际轨道交通等重点专项规划。第二,积极配合国家主管部门编制长三角沿海港口发展总体规划。还要积极支持上海市港口、航运企业与我国沿海及长江沿线港航企业间多种形式的合作,实现跨区联合。
其次,上海将继续推进外高桥港区和洋山保税港区建设,实施小洋山集装箱西港区建设,满足黄浦江集装箱港区调整和发展的要求。在集装箱运输上形成洋山、外高桥两大港区相互补充的格局。他表示,“同时将有序推进黄浦江沿岸港区的功能调整和专用码头的资源整合,加快建设国际邮轮母港。”
再次,上海还将发展“水水中转”,降低运输成本;加快铁路建设,促进海铁联运;进一步优化陆上运输,完善公路路网系统以及加快上海航空枢纽建设。公路方面,要规划研究形成连通江浙的公路集装箱运输专用通道,继续推进崇明越江工程等。航空方面,则要争取空港综合保税区政策尽早落地,进一步促进和确立浦东国际机场的国际货运枢纽地位。
此外,昨日公布的意见中明确提到要研究制定促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推进上海口岸综合管理地方立法,按法定程序完善港口经营、船舶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上海市国际航运中心上海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许培星对上海证券报表示,政府出台的地方性法规预计将主要涉及政府管理的有关内容,通过一些规范性文件来促进市场发展和进行环境的营造,既可能是以强制措施的方式,也可能是一些优惠措施,为建设航运中心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