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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版:财经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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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版:财经要闻
    我国将严控铜、铅等新增产能 鼓励兼并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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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将严控铜、铅等新增产能 鼓励兼并重组
    2009年05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徐虞利
    《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发布

      ⊙本报记者 徐虞利

      

      中国政府网昨天全文发布了《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这份5000多字的规划是2009至2011年我国有色金属产业综合性应对措施的行动方案。

      《规划》提出,未来三年,有色金属产业将坚持控制总量与优化布局相结合,坚持自主创新与技术改造相结合,坚持企业重组与体制创新相结合,合理开发利用国内有色金属资源,支持企业“走出去”。

      《规划》提出,今年力争使行业生产恢复正常水平,淘汰落后铜冶炼产能30万吨、铅冶炼产能60万吨、锌冶炼产能40万吨。到2010年底,淘汰落后小预焙槽电解铝产能80万吨。节能减排取得积极成效。同时,企业重组取得进展,形成3-5个具有较强实力的综合性企业集团,到2011年,国内排名前十位的铜、铝、铅、锌企业的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比重分别提高到90%、70%、60%、60%;使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到2011年,铜、铝、镍原料保障能力分别提高到40%、56%、38%;再生铜、再生铝占铜、铝产量的比例分别提高到35%、25%,比2008年分别提高6个和4个百分点。

      对于产业振兴措施,《规划》提出,在继续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的同时,实施适度灵活的出口税收政策,支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深加工产品出口。对符合铜冶炼行业准入条件的大型铜冶炼企业开展加工贸易试点。今后三年原则上不再核准新建、改扩建电解铝项目。严格控制铜、铅、锌、钛、镁新增产能。按期完成淘汰反射炉及鼓风炉炼铜产能、烧结锅炼铅产能、落后锌冶炼产能和落后小预焙槽电解铝产能。

      《规划》表示,鼓励有实力的铜、铝、铅锌等企业以多种方式进行重组;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实施跨地区兼并重组、区域内重组和企业集团之间的重组;支持铝企业与煤炭、电力企业进行跨行业的重组;鼓励再生金属企业间重组。特别是严格控制资源、能源和环境容量不具备条件地区的有色金属产能;在能源丰富的中西部,特别是具有水电优势的地区,推进铝电联营方式;在资源、能源和环境容量好的地区经核准建设的铝工业基地,延伸产业链。

      此外,国家鼓励企业加大国内短缺的有色金属资源地质勘探力度,增加资源储量及矿产地储备。鼓励大型有色金属企业投资矿山勘探与开发,提高资源自给率;加大境外资源开发力度,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到境外独资或合资办矿。同时加快建设覆盖全社会的有色金属再生利用体系,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建设有色金属回收交易市场、拆解市场。(相关分析详见B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