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特别处理进展情况的公告
2009年05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ST吉炭 公告编号:2009-013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特别处理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4月3日公告了2008年度报告。公司200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12,333,968.94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2,952,565.76元;每股净资产为3.313元。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2008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瑞岳华审字[2009]第01435号)。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9月修订)》第13.3.6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4月2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特别处理,其进展情况如下:
2009年4月7日,深交所就公司年报中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管理费用大幅变动的原因、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等问题向公司发送问询函;公司于2009年4月9日作了回答。
2009年5月5日,公司按深交所的要求补充提交了《关于公司撤销其他特别处理及证券简称变更的申请》。
2009年5月6日,深交所就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会计处理情况及合理性等问题向公司发送问询函;公司于2009年5月6日作了回答。
目前,撤销股票交易其他特别处理正在按相关规定进行办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相关信息以公司发布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