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修改议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5月9日上午10:30在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宋新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106,944,965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524,828,478股的20.38%。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审议并经股东现场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项:
1、以106,944,764股同意,201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9.9998%,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08年度工作报告》;
2、以106,944,764股同意,201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9.9998%,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08年度工作报告》;
3、以106,944,764股同意,201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9.9998%,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4、以106,944,764股同意,201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9.9998%,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以106,944,864股同意,101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9.999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及其报酬的议案》;
6、以106,944,865股同意,1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9.9999%,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7、以106,944,865股同意,1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9.999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琴岛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琴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