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9年5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09年5月5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共9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5名独立董事全部出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公司的控股股东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流投资”)2009年将为公司不超过5亿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名流投资将根据公司贷款的实际需要,与贷款银行签署担保协议。且名流投资承诺,将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2009年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芜湖名流置业有限公司、中工建设有限公司、重庆东方豪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印象名流置业有限公司、博罗名流实业有限公司、博罗名流置业有限公司、惠州名流实业有限公司、惠州名流置业有限公司、武汉名流地产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市商业银行所属分子机构申请贷款。公司拟为申请银行贷款的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预计2009年度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新增银行贷款担保总额不超过18亿元(含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为此,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提供担保给予如下授权:
(1)同意在2009年12月31日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8亿元的新增银行贷款担保(含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以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2)上述担保的单笔贷款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
(3)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总额及单笔贷款担保额度内为上述担保对象提供担保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该事项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召开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5月11日
股票简称:名流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09-23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9年5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09年5月5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2009年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芜湖名流置业有限公司、中工建设有限公司、重庆东方豪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印象名流置业有限公司、博罗名流实业有限公司、博罗名流置业有限公司、惠州名流实业有限公司、惠州名流置业有限公司、武汉名流地产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市商业银行所属分子机构申请贷款。公司拟为申请银行贷款的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预计2009年度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新增银行贷款担保总额不超过18亿元(含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为此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提供担保给予如下授权:
(1)同意在2009年12月31日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8亿元的新增银行贷款担保(含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以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2)上述担保的单笔贷款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
(3)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总额及单笔贷款担保额度内为上述担保对象提供担保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该事项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获得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9年5月11日
股票简称:名流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09-24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公司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5月27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09年5月26日-2009年5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年5月27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年5月26日15:00至2009年5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09年5月21日(星期四)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5层公司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众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09年5月21日(星期四)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相关公告已于2009年5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全体社会公众股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互联网参加网络投票。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代理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5、出席会议者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表人在会议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于2009年5月25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09年5月25日,9:00—12:00;13:30—17:00
(三)登记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5层公司会议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9年5月27日9:30至11:30,13:00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667,投票简称:名流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
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具体如下表:
议 案 | 对应申报价(元) |
总议案: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100.00 |
议案一: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1.00 |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总议案100.00元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如下表: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计票规则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年5月26日15:00至5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娴
电话:027-87838669 传真:027-87832391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5楼名流置业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430071
(二)会议召开时间、费用:会议预定半天,费用自理。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5月11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09年 月 日
代为行使表决权范围:
序号 | 议案名称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股票简称:名流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09-25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9年5月11日14:30
2.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5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道明先生
6.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4月16日、5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及投票表决的方式和方法。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三、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本次参会股东(代理人)195人,代表股份596,152,81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4.2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479,033,14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5.56%;参与网络投票股东190人,代表股份117,119,66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8.69%。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每项提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如下:
议案一、审议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审议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审议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议案四、审议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
议案五、审议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决定以2008年末总股本1,347,153,859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现金0.2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26,943,077.18元。此次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276,180,589.51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议案六、审议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七、审议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决定继续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由于公司合并范围扩大,本年度财务度审计费用定为人民币45万元。
议案八、审议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使用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半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减少银行借款,根据现行同期银行借款利率4.86%计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972万元左右。
单位:股
议案 | 表决结果 | 表决情况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现场投票股数 | 网络投票股数 | 合计投票股数 | 占有效表决股数比例 | 现场投票股数 | 网络投票股数 | 合计投票股数 | 占有效表决股数比例 | 现场投票股数 | 网络投票股数 | 合计投票股数 | 占有效表决股数比例 | ||
议案一 | 通过 | 479,033,149 | 75,435,550 | 554,468,699 | 93.01% | 0 | 2,124,964 | 2,124,964 | 0.36% | 0 | 39,559,150 | 39,559,150 | 6.64% |
议案二 | 通过 | 479,033,149 | 75,409,552 | 554,442,701 | 93.00% | 0 | 2,124,964 | 2,124,964 | 0.36% | 0 | 39,585,148 | 39,585,148 | 6.64% |
议案三 | 通过 | 479,033,149 | 75,389,352 | 554,422,501 | 93.00% | 0 | 2,143,764 | 2,143,764 | 0.36% | 0 | 39,586,548 | 39,586,548 | 6.64% |
议案四 | 通过 | 479,033,149 | 75,406,152 | 554,439,301 | 93.00% | 0 | 2,124,964 | 2,124,964 | 0.36% | 0 | 39,588,548 | 39,588,548 | 6.64% |
议案五 | 通过 | 479,033,149 | 66,561,155 | 545,594,304 | 91.52% | 0 | 13,532,027 | 13,532,027 | 2.27% | 0 | 37,026,482 | 37,026,482 | 6.21% |
议案六 | 通过 | 479,033,149 | 75,406,152 | 554,439,301 | 93.00% | 0 | 2,124,964 | 2,124,964 | 0.36% | 0 | 39,588,548 | 39,588,548 | 6.64% |
议案七 | 通过 | 479,033,149 | 75,406,152 | 554,439,301 | 93.00% | 0 | 2,124,964 | 2,124,964 | 0.36% | 0 | 39,588,548 | 39,588,548 | 6.64% |
议案八 | 通过 | 479,033,149 | 75,418,152 | 554,451,301 | 93.00% | 0 | 2,124,964 | 2,124,964 | 0.36% | 0 | 39,576,548 | 39,576,548 | 6.64% |
参会前十大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情况
单位:股
名称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二组合 | 中国建设银行-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 中国农业银行-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中国农业银行-新世纪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中国银行-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金鑫证券投资基金 | 张健 | 中国建设银行-南方盛元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张志宏 | 中国工商银行-金泰证券投资基金 |
所持股数(股) | 50,000,000 | 12,183,202 | 7,575,735 | 6,200,020 | 4,499,975 | 4,499,891 | 4,472,084 | 3,999,932 | 3,625,413 | 3,421,631 |
议案一 | 同意 | 弃权 | 弃权 | 同意 | 弃权 | 弃权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弃权 |
议案二 | 同意 | 弃权 | 弃权 | 同意 | 弃权 | 弃权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弃权 |
议案三 | 同意 | 弃权 | 弃权 | 同意 | 弃权 | 弃权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弃权 |
议案四 | 同意 | 弃权 | 弃权 | 同意 | 弃权 | 弃权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弃权 |
议案五 | 同意 | 弃权 | 弃权 | 同意 | 弃权 | 弃权 | 反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议案六 | 同意 | 弃权 | 弃权 | 同意 | 弃权 | 弃权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弃权 |
议案七 | 同意 | 弃权 | 弃权 | 同意 | 弃权 | 弃权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弃权 |
议案八 | 同意 | 弃权 | 弃权 | 同意 | 弃权 | 弃权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弃权 |
2.表决结果: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胡刚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法、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