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营业场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69号2408室
经营范围:基金销售及公司授权的其他业务
联系电话:024-22815593
传真:024-22815591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营业场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68号新世界国贸大厦4609号
经营范围:基金销售及公司授权的其他业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的期限内方可经营)
联系电话:027-85267907
传真:027-85267906
(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营业场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第十五层1503单元
经营范围:基金销售及公司授权的其他业务(取得相关业务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联系电话:0591-87843876
传真:0591-87843879
(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营业场所:成都市人民南路一段86号城市之心大厦20K室
经营范围:基金销售。(以上经营范围不含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涉及许可的按许可内容及时效经营,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联系电话:028-86202631
传真:028-86202630
(5)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营业场所:西安市碑林区南关正街88号长安国际广场B座709室
经营范围:基金销售
联系电话:029-87651466
传真:029-87651638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二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在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通部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公告
经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协商决定,自即日起正式开通大成债券投资基金(A/B类)在光大证券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遵循以下规则: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约定每月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每月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费率相同,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为100元。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光大证券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以光大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详情:
(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0108998
网站:www. ebscn.com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网站http://www.dcfund.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以后增加本公司旗下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