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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5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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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14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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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14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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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参股的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薄膜晶体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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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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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2009年05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长春经开     公告编号:2009-临012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市场传闻的具体情况

      5月9日,中国证券报及和讯网等媒体刊登了题为《重组股何以鸡犬升天?》的文章,内容中包涵我公司即将被大庆油田借壳等传闻。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本公司自查并征询公司第一大股东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确认公司不存在上述媒体报导的被其他公司借壳等事项。目前至未来三个月亦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目前至未来三个月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