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5月11日在北京民族饭店11层会议厅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吴建董事长主持会议。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3,160,938,8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3388%,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160,938,8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160,938,8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3,160,938,8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提取一般准备的议案》
2008年度,本行提取一般准备2,080,956,315.68元。一般准备提取后,2008年末本行一般准备余额占承担风险和损失资产余额的比例为1%。
同意:3,160,938,8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行2008年度经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净利润为3,070,838,346.40元,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78,478,319.62元,2008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349,316,666.02元。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07,083,834.64元;提取一般准备2,080,956,315.68元;上述两项分配后,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961,276,515.70元,按总股本4,990,528,316股为基数,每10股现金分红1.30元(含税),分配现金股利648,768,681.08元。2008年度利润分配后,经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未分配利润为312,507,834.62元。
同意:3,160,206,6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8%
反对:732,2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09年度本行财务预算目标为总资产8000亿元以上,不良贷款率控制在1.82%以内,利润总额41亿元。
同意:3,160,938,8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3,160,938,8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200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2009年度本行继续聘请北京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国内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继续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国际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两家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度审计费各270万元,合计540万元。
同意:3,160,938,8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在本行有信贷类、资金类授信业务余额的本行关联方共14户,授信业务余额为208,312万元。关联交易各项指标均控制在中国银监会监管要求范围之内。
同意:3,160,938,8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首钢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综合授信的议案》,关联股东首钢总公司回避审议和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97,646,942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同意给予首钢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38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1年。
同意:2,455,061,8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59%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8,230,0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41%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国家电网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综合授信的议案》,关联股东国家电网公司回避审议和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95,920,393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同意给予国家电网公司及其关联企业32.7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1年。
同意:2,565,018,5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评价结果的报告》
同意:3,160,938,8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对监事的评价及外部监事相互评价结果的报告》
同意:3,160,206,6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8%
反对:732,2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规及监管要求和本行实际情况,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十二个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同意:3,160,938,8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五、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9-2010年发行次级债券的议案》
2009-2010年发行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的次级债券,发行利率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次级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本次次级债券发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
同意:3,160,206,6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8%
反对:732,2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邢冬梅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及其所通过的有关决议均为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1、经到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