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核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因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联油,证券代码:000691)于2009年4月28日、29日和30日收盘价格达到涨幅限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本公司股票已于2009年5月4日起停牌(具体情况详见2009年5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3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2号——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问询方式以及公司部分董事会成员、部分高管通过见面方式,向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管理层就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进行了必要的询问,并与北瑞平国际拍卖行有限公司通过电话问询方式了解公司第二大股东股权拍卖情况,除以下已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的重大事项。
1、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亚太工贸)告知,其参与了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天津燕宇置业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22,563,5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98%)于2009年5月10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乙12号天辰大厦709室的拍卖(具体情况详见2009年5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此次拍卖由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拍得(简称:太华投资)。太华投资与亚太工贸为一致行动人。因目前尚未收到北京瑞平国际拍卖行有限公司书面凭证,且须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交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此次拍卖事项尚存在不确定因素,本公司、亚太工贸、太华投资将在接到北京瑞平国际拍卖行有限公司书面凭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经本公司财务部初步预测,预计公司2009年1-6月亏损,具体金额以200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数据为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如本公司2009年度报告亏损,公司存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继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