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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9年05月1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537                股票简称:海通集团            编号:2009-007

      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5月12日下午二点在浙江省慈溪市海通路528号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龙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及《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7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545,1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7%。

      公司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相关议案后,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9,545,143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9,545,143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99,545,143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9,545,143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0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母公司2008年度共实现税后净利润人民币276.02万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公司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人民币27.60万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8.41万元,加计年初结转人民币5,904.46万元,减去2007年度应付普通股股利人民币1,150.17万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5,002.70万元。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面临的外部整体经济环境状况以及公司2009年经营状况、现金流状况预测等因素,为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2008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99,545,143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第八章第一百五十五条进行修改。原文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若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则应当在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现拟修改为:

      “公司应注重通过利润分配实现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对于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在公司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每连续三年应至少有一次现金分红,具体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拟定,并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同意99,545,143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全年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99,545,143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200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同意99,545,143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九)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钟齐丰先生和杨方银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位董事。

      1、选举钟齐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99,545,143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选举杨方银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99,545,143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周祥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同意99,545,143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经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张宇律师见证,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出席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五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海通集团                    公告编号:2009-008

      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王重芬女士因工作变动辞去了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费强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特此公告。

      附:费强先生简历

      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费强先生简历

      费强先生,男,1963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84年进入公司,历任公司车间主任、工场长、品管部长等职务。现任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厂区总经理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