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副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9年5月12日收到王大亮副董事长签署的《关于辞去公司董事及副董事长职务的申请》,称因工作变动,不便继续履行公司董事职责及副董事长职务,特一并提出辞职申请。
王大亮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董事人数不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大亮先生的辞职申请自2009年5月12日生效。
董事会对王大亮先生在其任职期间为本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5月14日
证券简称:澳柯玛 证券代码:600336 编号:临2009-009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9年5月1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发送给各位董事、监事,会议于2009年5月13日以通讯方式表决,应到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第一项、审议通过《关于就青岛澳柯玛太阳能技术工程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签订〈企业产权转让合同〉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根据在青岛产权交易所挂牌拍卖的公开竞价结果,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澳柯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买受人王大亮、李蕾蕾、纪春师、周明江、梁志超、李光辉、袁彦文、万继兵或其授权代表签订《企业产权转让合同》。
青岛澳柯玛太阳能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全部资产经拥有评估资质的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出具了以2008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青天评报字[2008]第47号《资产评估报告》,公司全部股权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51.47万元。
该产权交易已于2009年3月20日经青岛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并于2009年4月30日以拍卖方式组织实施。根据公开竞价结果,青岛澳柯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青岛澳柯玛太阳能技术工程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人民币1514700元转让给上述买受人。
按照青岛市有关规定,青岛澳柯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从产权转让收益中支付职工安置费用19.855万元。
青岛澳柯玛太阳能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注册地址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315号内主楼118室,营业执照注册号370211018025684,法定代表人:王大亮,经营范围为: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电池板、其他太阳能系列产品及转化设备、节能灯具的研制开发、生产制造、销售、服务、技术转让。(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第二项、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拟将家用厨房电器具、净水设备、水槽业务纳入公司的经营范围。修订后的公司经营范围为:制冷产品(冰柜、冰箱、展示柜、制冰机、酒柜)、日用家电、消毒抑菌设备、家用厨房电器具、净水设备、水槽、锂电池、自动售货机,电动车产品的制造、销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第十四条经营范围的内容,修订后的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