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5月1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代表股份数104,98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0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熊瑞忠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104,98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104,98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股数104,98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经营预算报告。
同意股数104,98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08年度共计实现母公司净利润1,173,332.93元,按公司会计政策以此为基数分别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和10%的任意盈余公积共计234,666.58元,加上以前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8,661,981.37元。
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以2008年12月31日总股本19,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合计9,9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同意股数104,96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8%;反对股数2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2%;弃权股数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09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公司股东大会同意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报酬为人民币50万元,公司不承担其差旅等其他费用。
同意股数104,98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证监会令第57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原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现修改为: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结合整体经营情况和现金流状况,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同意股数104,98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樊园莹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数104,98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参照同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的平均水平,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为5万元/年(不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为履行其职责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同意股数104,98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08年度述职报告。
同意股数104,98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吴和平、魏南贵律师见证,并为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