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协议转让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股东杭州现代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806.2263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26%,皆为限售流通股,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以下简称“现代投资”)于2009年5月12日与浙江恒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70万股限售股份转让给浙江恒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根据相关信息披露的规定,本公司就该股份转让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份转让概述
根据协议,现代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70万股限售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79%)以协议方式转让给浙江恒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每股4.4元。本次股份转让后,现代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为2736.226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47%,仍为天目药业第一大股东;浙江恒毅持有天目药业1070万股股份,占8.79%,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1、转让之股份:现代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的1070万股转让给浙江恒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转让之价款:转让价格为每股4.4元,共计4708万元。
3、协议签订时间:2009年5月12日
4、股权交割时间约定
双方共同确认,按《股份转让协议》规定,在完成本次转让所需的在有关主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全部申请和报批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股份过户手续,并按协议规定支付股份转让款。
二、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现代投资目前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股份的计划,届时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并及时披露。
三、标的股份的限售及受让方相关承诺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标的股权属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受让方浙江恒毅受让该股权后仍需遵循天目药业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限售条件的规定。经现代投资和浙江恒毅协商一致,浙江恒毅承诺:在标的股权1070万股过户到浙江恒毅账户后,浙江恒毅需代现代投资履行其在天目药业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有关追加对价的承诺(即浙江恒毅将其证券账户里1268314股天目药业股票按比例无偿过户给天目药业股改追加对价的股权登记日收盘后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流通股股东)。
四、受让方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浙江恒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武林新村104号2幢106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成立时间:2004年10月28日
法定代表人:柳毅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301002010645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科技项目投资;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经营期限:2004年10月28日至2014年10月26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330103768207148
通讯地址:杭州市凤起路108号国信房产大厦16楼
邮政编码:310003
联系电话:0571-85783595
联 系 人:柳毅
五、转让方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杭州现代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秋涛北路130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5年10月 18日
法定代表人:章鹏飞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301002067128
经营范围: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实业投资;批发、零售;五金交电、仪器仪表、电脑及配件、电子通讯器材、纺织品;服务:市场经营管理;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经营期限:二00五年十月十八日至二0二五年十月十七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330100779284122
通讯地址:杭州市玉古路188号现代国际大厦20楼
邮政编码: 310012
联系电话: 0571-28993366
联 系 人: 霍宏钧
六、本公司郑重承诺将根据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及时作出披露。
七、备查文件
1、 股份转让协议;
2、 现代投资股东大会决议;
3、 股份转让方、股份受让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12日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天目药业
股票代码:600671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恒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杭州市下城区武林新村104号2幢106室
联系电话:0571-85783595
股份变动性质:增持
签署日期:二00九年五月十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天目药业、上市公司 指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恒毅 指 浙江恒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出让方、现代投资 指 杭州现代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浙江恒毅于2009年5月12日与现代投资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受让现代投资所持有的天目药业总计1070万股(占天目药业总股本8.79%)限售股股份之行为
《股份转让协议》 指 浙江恒毅于2009年5月12日与现代投资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本报告/本报告书/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恒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武林新村104号2幢106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成立时间:2004年10月28日
法定代表人:柳毅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301002010645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科技项目投资;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经营期限:2004年10月28日至2014年10月26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330103768207148
通讯地址:杭州市凤起路108号国信房产大厦16楼
邮政编码:310003
联系电话:0571-85783595
联 系 人:柳毅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
1、股权结构
浙江恒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为:
柳毅出资9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严慧仙出资9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肖俊出资1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2、投资者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介绍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浙江恒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持有其它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形。
第二节 持股目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的12个月内减少或继续增持天目药业股份的计划。届时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并及时披露。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09年5月12日,现代投资与浙江恒毅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现代投资将其持有的天目药业1070万股限售流通股转让给浙江恒毅,转让价格为每股4.4元。本次转让完成后,现代投资持有天目药业2736.2263万股股份,占22.47%,仍为天目药业第一大股东;浙江恒毅持有天目药业1070万股股份,占8.79%,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二、《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标的股权
杭州现代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天目药业限售流通股股份3806.2263万股,占上市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1.26%;现代投资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中的1070万股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转让给浙江恒毅;浙江恒毅同意受让现代联合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2、转让之价款:转让价格为每股4.4元,共计4708万元。
3、协议签订时间:2009年5月12日
4、股权交割时间约定
按《股份转让协议》规定,在完成本次转让所需的在有关主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全部申请和报批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股份过户手续,并按协议规定支付股份转让款。
5、股权转让中产生的费用分摊方法
在股份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以及国家法定的其他税费、工商税务变更登记费用等),由双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6、合同签署时间及生效条件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由现代投资与浙江恒毅法定代表人签署、盖章后生效。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限售及相关承诺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标的股权属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受让方受让该股权后仍需遵循天目药业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限售条件的规定。经现代投资和浙江恒毅协商一致,浙江恒毅承诺:在标的股权1070万股过户到浙江恒毅账户后,浙江恒毅需代现代投资履行其在天目药业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有关追加对价的承诺(即浙江恒毅将其证券账户里1268314股天目药业股票按比例无偿过户给天目药业股改追加对价的股权登记日收盘后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流通股股东)。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之情形说明
(一) 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二) 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 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天目药业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柳毅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二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 浙江恒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浙江恒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 现代投资与浙江恒毅《股份转让协议》;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柳毅
日期: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二日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天目药业
股票代码:600671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现代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杭州市江干区秋涛北路130号
联系电话:0571-28993366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天目药业、上市公司 指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现代投资 指 杭州现代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受让方、浙江恒毅 指 浙江恒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现代投资”于2009年5月12日与浙江恒毅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天目药业1070万股限售股份转让给“浙江恒毅”之行为
《股份转让协议》 指 现代投资于2009年5月12日与浙江恒毅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本报告/本报告书/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现代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秋涛北路130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5年10月 18日
法定代表人:章鹏飞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301002067128
经营范围: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实业投资;批发、零售;五金交电、仪器仪表、电脑及配件、电子通讯器材、纺织品;服务:市场经营管理;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经营期限:二00五年十月十八日至二0二五年十月十七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330100779284122
通讯地址:杭州市玉古路188号现代国际大厦20楼
邮政编码: 310012
联系电话: 0571-28993366
联 系 人: 霍宏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
1、股权结构
现代投资股东及持股比例为:
章鹏飞以受让的股份方式出资44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9.5%;章丽萍以货币方式出资8.5万元,以受让的股份方式出资516.5万元,共出资5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5%。
2、股东介绍
(1)章鹏飞情况简介:
1981年8月至1983年3月,就职于杭州建筑装潢厂,任技术员;1986年10月至1988年8月,就职于杭州凤凰灯具厂,任经理;1988年8月创办四通装饰商行;1994年1月至2001年3月,任浙江现代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年7月至2009年1月任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年9月至今,任现代联合控股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2005年10月至今任杭州现代联合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章丽萍情况简介:
1984年至今达20余年的实务经验,曾分别任职于杭州第四织布厂、浙江省社会科学院职工及杭州外海商厦主任职务等。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介绍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现代投资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持有其它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形。
第二节 持股目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股份的计划,届时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并及时披露。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09年5月12日,杭州现代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与浙江恒毅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现代投资将其持有的天目药业1070万股限售流通股转让给浙江恒毅,转让价格为每股4.4元。本次转让完成后,现代投资持有天目药业2736.2263万股股份,占22.47%,仍为天目药业第一大股东;浙江恒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天目药业1070万股股份,占8.79%,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二、《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标的股权
杭州现代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天目药业限售流通股股份3806.2263万股,占上市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1.26%;现代投资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中的1070万股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转让给浙江恒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恒毅同意受让现代投资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2、转让之价款:转让价格为每股4.4元,共计4708万元。
3、协议签订时间:2009年5月12日
4、股权交割时间约定
按《股份转让协议》规定,在完成本次转让所需的在有关主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全部申请和报批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股份过户手续,并按协议规定支付股份转让款。
5、股权转让中产生的费用分摊方法
在股份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以及国家法定的其他税费、工商税务变更登记费用等),由双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6、合同签署时间及生效条件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由现代投资与浙江恒毅法定代表人签署、盖章后生效。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限售及相关承诺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标的股权属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受让方受让该股权后仍需遵循天目药业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限售条件的规定。经现代投资和浙江恒毅协商一致,浙江恒毅承诺:在标的股权1070万股过户到浙江恒毅账户后,浙江恒毅需代现代投资履行其在天目药业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有关追加对价的承诺(即浙江恒毅将其证券账户里1268314股天目药业股票按比例无偿过户给天目药业股改追加对价的股权登记日收盘后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流通股股东)。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前,现代投资为天目药业的控股股东,现代联合持有天目药业3806.2263万股,占股份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1.26%;本次权益变动后,现代投资仍持有2736.22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47%。本次权益变动天目药业的控股股东不变更,仍为现代投资。
根据调查,本次股权转让受让方浙江恒毅,其资信状况良好,近5年来没有受过任何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其他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2、现代投资对上市公司尚有欠款1269.5万元;不存在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天目药业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现代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鹏飞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二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杭州现代联合投资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杭州现代联合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杭州现代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与浙江恒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之 《股份转让协议》;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现代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鹏飞
日期: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二日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
柳毅 | 男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否 |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临安市 |
股票简称 | 天目药业 | 股票代码 | 60067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浙江恒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浙江杭州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0 持股比例: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1070万股, 变动比例:8.79%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无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
章鹏飞 | 男 | 董事长、 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否 | 现代联合控股集团董事长 |
徐一宁 | 男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现代联合控股集团党委书记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 |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临安市 |
股票简称 | 天目药业 | 股票代码 | 60067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杭州现代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浙江省杭州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3806.2263万股 持股比例:31.26%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1070万股, 变动比例:8.79%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继续减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无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 ||
现代投资对上市公司尚有欠款1269.5万元;不存在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