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麦校勋董事长提议并召集,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5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电子邮件、传真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2009年4月8日,公司董事汤剑平先生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辞呈,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所任公司董事职务。会议共发出8张表决票,应收到有效表决票为8票。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会议通知约定的表决票反馈时间,截止到2009年5月14日(星期四)上午十一点,董事会秘书共收到麦校勋先生、方国梁先生、许志榕先生、蒋根福先生、麦穗勋先生、姜治云先生、孙坚先生、李龙先生等8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
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1、以7票赞成、1票反对(许志榕董事),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汤剑平董事辞职,为完善公司治理,由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选举罗文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罗文海先生简历:
罗文海,男,41岁,本科,中级经济师。近年主要经历如下:
1990年7月-2002年9月,就职于建设银行珠海市分行,历任信贷部经理助理、支行副行长、支行行长;2002年9月-2006年6月,就职于香港华庆时代国际控股集团公司,任总裁;2006年6月-2008年8月,就职于珠海延泰发展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8年8月-2009年5月,就职于广东银达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裁。
罗文海先生有很强的组织、管理、策划和公关能力,擅长商业谈判,解决复杂问题;多年银行和大型投资集团公司的工作经历,使其积累了丰富的信贷和管理经验,尤精于资本运营和投资银行业务。
许志榕董事反对理由为:勋达投资所持股权已被司法冻结,此时以勋达投资名义增选董事不合适,容易让人产生勋达投资是否试图控制上市公司董事会席位,以达到利用上市公司为关联企业违规担保或操纵上市公司提供方便之目的。
2、以8票赞成,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对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调整如下:
(1)同意刘晓锋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所任公司总裁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刘晓锋先生担任公司总裁期间的工作表示感谢。
(2)聘任罗文海先生担任公司总裁。罗文海先生简历同上。
(3)聘任伍宝清先生担任公司首席财务官。
伍宝清先生简历:
伍宝清,男,50岁,本科,会计师。近年主要工作经历如下:
1978年3月-1986年12月,南京军区某部任职;1986年12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原浙江凤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下属合化分公司财务科科长,化工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财务部常务副经理、经理,现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监。
(4)聘任房钦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
房钦先生简历:
房钦,男,汉族,1962年1月生,广东省茂名市人,中共党员,中央党校法律系本科学历。主要工作经历如下:
1984年10月-1989年1月,就职于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任审判委员会秘书;1989年1月-1992年1月,就职于广东省电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任秘书;1992年1月-1997年1月,就职于广东省电白县新世纪房地产开发公司,任总经理;1997年1月-2002年1月,就职于广东省电白县树仔镇人民政府,任副镇长;2002年1月-2009年3月,就职于广东省茂名市茂港区人民法院工,历任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执行庭负责人。
特此公告。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九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