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0.1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0.09元
● 股权登记日:2009年5月21日
● 除权(息)日:2009年5月22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6月1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09年5月6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09年5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08年度
2、本次分配以38,8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公司200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6,555,093.16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15,655,509.32元后,结余140,899,583.84元。加上期初经调整后未分配的母公司利润653,443,556.77元,2008年未分配利润合计794,343,140.61元。
综合考虑公司利润实现情况、发展需要以及投资者利益,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2008年12月31日总股本38,8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元(含税),共计分配38,880,000元,剩余755,463,140.61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3、分派对象
截止2009年5月21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 2009年5月21日
2、除权(息)日:2009年5月22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 2009年6月1日
四、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经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股东赖振元、郑桂香、赖朝辉、赖野君、史盛华、郑善金的本次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不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发放;
2、除上述股东外,其他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电话:021-65615689;021-65179810-507
联系地址:上海市逸仙路768号507室
邮政编码:200434
电子邮箱:stock@lycg.com.cn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