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2009年05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注:减持比例为累积数值,公司按减持日所减持股份数量和总股本分别计算减持比例。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是否违反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是 √ 否
说明:其间任意30天减持数量均未超过1%。
2、本减持是否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及其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是 √ 否
说明:除法定最低承诺外,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首创置业”)还都做出了如下特别承诺: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5年内,首创置业所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份如上市交易或转让,减持价格不低于人民币10元/股(如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或股票分红方案、配股等,减持价格限制标准做相应除权调整)。北京燕赵或首创置业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北京燕赵或首创置业将卖出资金划入公司帐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截止目前,首创置业一直严格遵守上述承诺。
三、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减持情况说明;
2.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五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09-L16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