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09年5月15日(星期五)上午九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市中山东路301号工会会议室召开了200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周年大会的股东或经授权股东代理人共26名,代表股份共575,060,58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269,213,5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A股为65,587,481股,H股为240,259,599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87.79%,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周年大会由副董事长徐国飞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本次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出席会议的股东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本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报告。
赞成票334,800,981股,占有效表决权的总股数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审议通过本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报告。
赞成票334,800,981股,占有效表决权的总股数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审议通过国际及国内核数师编制截至2008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财务报告。
赞成票334,800,981股,占有效表决权的总股数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审议通过本公司2008年财政年度除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决定不派发截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末期股息,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赞成票334,800,981股,占有效表决权的总股数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5、审议通过续聘天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为本公司2009年度国际及国内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赞成票334,800,981股,占有效表决权的总股数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见证
本次股东周年大会经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景忠律师、孙宪超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周年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
2、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苏永证字(2009)第001号]。
注:
1、本次股东周年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为334,800,981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69,213,5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为65,587,481股)。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否决、变更或增加议案的情况。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