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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5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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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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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6版:信息披露
    中国辽宁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报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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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解除、质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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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股东股权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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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辽宁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9年05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ST中辽         公告编号:2009-021

      中国辽宁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会议的提案未增加、否决或变更。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辽宁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2009年4月30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5月15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一号第三置业大厦A座31层大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张晖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徐汝华律师、甄铁军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名,代表股份 66,3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863%,其中,限售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66,3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857%;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及股东代表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1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6%。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66,310,0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公司章程》具体修改条款如下:

      原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中国辽宁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CHINA LIAONING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GROUP)HOLDINGS LTD.

      现修改为: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万方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Vanfund Real Estate Co., Ltd.

      原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后的商品房,投资管理、咨询服务、酒店经营、物业管理、自有物业出租;国内外工程承包、技术服务;承办对外经济援助项目;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免税商品销售;建筑安装、信息咨询服务;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许可的其他经营业务。

      现修改为:

      公司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及开发的商品房销售,项目投资、投资的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服务、酒店经营、物业管理及自有物业出租;国内外工程承包、技术服务;承办对外经济援助项目;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免税商品销售;建筑安装、信息咨询服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按《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在公司发布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审议的事项与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事项相符,不存在修改原有会议议程、提出新议案以及对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辽宁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广盛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辽宁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辽宁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