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也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15日下午14:00在公司办公楼201会议室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其中网络投票时间为9:30—11:30,11:00—15: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64人,代表股份数额383492172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1.7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数额382806957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1.6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57人,代表股份数额68521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09%。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陈显刚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8331106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8005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8310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二)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8295126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17105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380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
(三)公司200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38295125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15005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591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
(四)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38282605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143305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2281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五)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事项;
同意38284705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180505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46461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
(六)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人员变动的议案;
1、同意杜鹏环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同意38296325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505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141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
2、选举陈斌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38295885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505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581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
3、选举于鑫女士为公司四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38295885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605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571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
(七)聘请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38295885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505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581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
对以下两议案以特别决议逐项表决如下:
(八)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38295335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13005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581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
(九)逐项表决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的议案。
1、发行规模
同意38282515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145105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2191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2、债券期限
同意38282515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145105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2191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3、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
同意38281965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45105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2741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
4、募集资金用途
同意38282305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 147205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2191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5、发行债券的上市
同意38281965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50605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2191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
6、偿债保障措施
同意38281965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1405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111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
7、决议的有效期
同意38295335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11405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741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
8、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同意38295335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16905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191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的详细内容已经在4月23日的《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公司特聘请辉湟律师事务所任萱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见证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
西宁特钢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试点办法》、《实施细则》、及西宁特钢《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西宁特钢《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