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5月15日上午9︰00,在公司A幢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方式进行。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徐小敏先生主持了此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保荐机构代表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张伟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8,085,5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09%。
三、议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8,085,54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8,085,54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0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68,085,54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68,085,54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审议通过了《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68,085,54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68,085,54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2009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
同意68,085,54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68,085,54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作了2008年度述职报告,其中庞正忠先生和陈江平先生由于工作原因分别委托韩江南先生和陆家祥先生代为宣读2008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08 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见2009年4月25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张伟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