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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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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9年05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064        股票简称:南京高科     编号:临2009-013号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5月15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129,569,6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65%。会议由董事长徐益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法律顾问梁峰、周峰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公司经认真自查,认为符合相关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129,569,686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的表决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00%。

      二、逐项表决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表决结果:129,569,686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的表决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00%。

      2、向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原有股东进行配售。

      表决结果:129,569,686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的表决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00%。

      3、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5年。

      表决结果:129,569,686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的表决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00%。

      4、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表决结果:129,569,686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的表决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00%。

      5、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决议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129,569,686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的表决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00%。

      6、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发行规模、是否分期发行,每期公司债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品种、发行时间、发行利率或其确定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是否设置回售或赎回等创新条款、担保事项、发行上市场所、以及具体募集资金用途等;

      (2)签署与本次公司债券所有相关的法律文件和协议,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3)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事宜。

      表决结果:129,569,686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的表决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00%。

      7、关于风险防范的授权事项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129,569,686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的表决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00%。

      三、关于发行公司债券以重大资产质押的议案。

      根据发行本次公司债券的需要,同意公司将所持2.052亿股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不超过1.7亿股质押给公司债券全体持有人,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资产质押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129,569,686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的表决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00%。

      经公司法律顾问梁峰、周峰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苏永证字(2009)第002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1、股东大会决议和记录;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2009-014号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09年5月15日上午10:3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9年5月8日以传真和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调整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集团化管理的需要,同意公司将投资运营部一分为二,设立投资管理部和运营管理部两个部门,其他部门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确定南京高科新创投资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权限的议案。

      为抓住当前国内股权投资行业快速发展带来的机遇,提高南京高科新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创投资”)的运作效率和决策效率,合理控制项目投资风险,同意公司授权新创投资董事会对单项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一年内累计不超过2亿元的对外股权投资及处置等事项行使决策权和审批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5月16日